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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文学奖评奖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01

  中国电力文学奖评奖办法

   2023年214日)

  中国电力文学奖是全国电力行业最高荣誉的文学奖,旨在奖励优秀长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影视剧文学、诗歌、散文杂文体裁的优秀文学成果,特别是电力题材的精品力作,推动中国电力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中国电力文学奖由中国电力作家协会主办。

  一、指导思想

  中国电力文学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机制,评选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具有鲜明电力主题的精品力作。

  二、奖项设置

  1.中国电力文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2.中国电力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含小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奖、中篇报告文学奖、短篇报告文学奖(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影视剧文学奖;诗歌奖(含旧体诗、散文诗);散文杂文奖(含长篇散文)。各类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部(篇)。

  三、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

  1.全国电力行业员工创作的文学作品、社会作家创作的电力题材的文学作品均可参评。

  2.参加中国电力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为评选年限内由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单位(报刊社、出版社)首次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个人文学作品。再版或再次印刷的参评作品,其首次发表、出版的时间须在评选年限内。

  3.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以成书参评;影视剧文学(不含微电影剧本、独幕剧本)以成书或单部参评;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中篇报告文学、短篇报告文学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以结集成书参评。

  4.结集出版的小小说集、诗歌集、散文杂文集,其全书篇目(字数)的三分之二须系评选年限内创作的作品。

  5.不接受中篇小说集、短篇小说集、中短篇小说集,中篇报告文学集、短篇报告文学集、中短篇报告文学集,文集,以及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的作品参评。

  6.参评作品须以汉语文本参评。

  7.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细则以《中国电力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启事》为准。

  四、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须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重点关注反映电力题材的优秀作品,反映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优秀作品。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五、评选机构

  1.中国电力文学奖评奖工作在中国电力作家协会领导下进行。设评奖委员会,下设小说、报告文学、影视剧文学、散文杂文、诗歌5个评奖小组。每组由5-7名评委组成。

  2.中国电力作家协会秘书处聘请作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担任中国电力文学奖各奖项评委。各奖项评奖小组设组长1人,由中国电力作家协会秘书处确定。

  3.设立中国电力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事务性工作。

  六、评选程序

  1.中国电力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制订评奖工作细则,经中国电力作家协会批准后施行。

  2.评奖办公室发布启事,向中国电力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全国电力行业职工以及社会各界征集参评作品。

  3.申报参评的作品,经评奖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各评奖小组评委阅读本奖项参评作品。

  5.各评奖小组分别举行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逐轮投票,产生不超过五部(篇)提名作品。

  6.提名作品公示,听取意见。

  7.各评奖小组经充分讨论,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数产生获奖作品

  8.评选结果经中国电力作家协会评奖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发布,举行颁奖典礼

  七、评奖纪律

  1.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奖委员会及评奖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

  2.评奖委员会成员、各评奖小组评委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作品不予参评。

  3.设立纪律监察组,监督评奖工作。

  八、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作家协会秘书处制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