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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 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06-10-05

  

  十一五时期是国家电网公司实现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公司的经济法律工作也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司十一五发展总体目标,增强依法经营观念,加强法律队伍建设,提高公司整体风险防范能力,为实现两个转变三个显著提高,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公司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 >>

  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十一五期间,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电力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将加快,国家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将逐步深入和强化。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必将导致新的法律问题集中涌现。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必须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积极应对并解决新的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做依法治企的表率,这是由公司特殊的企业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

  当前,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入关键时期。国家正在加快市场经济改革方面的立法工作,其重点就是保护公民权利、打造法治政府、推进司法改革。《电力法》的修改,《能源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再就业促进法》、《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的起草、修订,将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应该及时了解立法动态,研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加强宣传与沟通,使立法者了解并充分考虑电力行业的特性和客观规律。

  十一五期间,按照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的方针,电力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加快主辅分开、电力市场建设等已列为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近期,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对下一步电力体制改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电网公司正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主多分离、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等工作,其中涉及众多的法律主体和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政策问题和法律问题尤其需要认真研究和处理。深化改革对法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公司加强对立法先行原则的研究,倡导依法改革,避免或减少改革可能带来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要重视利益变动过程中法律的作用,强调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承继等问题,避免诱发不稳定因素,尽量避免和减少纠纷和争议。

  

  公司发展对法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外部环境变化与法律风险复杂化、多样化,给电网企业法治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公司十一五发展总体目标也对经济法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集团化运作要求公司经济法律工作更加注重整体性和系统化。过去相对封闭、孤立、单兵作战的工作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公司发展的要求,发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集团化优势,将成为经济法律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精细化管理将改变公司相对粗放的管理理念和方式。经济法律工作要体现这一管理思想,就要与国内外一流企业进行对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指标并努力实施。

  公司当前正着力提高金融运作能力,搭建统一的金融平台,组建新的金融企业,这就要求以电力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经济法律工作,必须增加金融、财务、保险等方面的新内容,将过去辅助性、边缘性的法律业务提升为核心业务之一。

  特高压电网建设、国际能源合作等公司重点工作,需要经济法律工作者熟悉并掌握国际条约、WTO规则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熟悉并实际应用这些条约、规则和法律,成为公司经济法律工作非常急迫的新任务。

  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品牌价值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非常严峻的挑战,公司的法律工作应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度,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构建坚实的法律保障体系 >>

  十一五期间,公司将着重从法治观念、依法改革、法律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构筑坚实的法律保障体系。

  增强依法治企观念

  当前,公司发展与改革的任务繁重,特高压电网建设、国际能源合作、主多分离、农电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同时,公司要承担促进电力工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千家万户提供优质服务等重大社会责任。完成改革发展的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需要增强依法治企观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做到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安全问题和经营问题、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都是法律风险,所以在法律风险的防范、规避、预控、化解、处理等方面应该建立一整套体系,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对企业的要求。

  推动电力改革需立法先行

  十一五期间是电力改革的深化期,诸多问题与矛盾开始显现,有的问题,如电网企业的主辅分离、电价改革、厂网建设规划的协调均衡、电力设施保护等,事关社会稳定,亟待有法可依。改革目标明确后,应当加快立法,依法改革,建立法律指引、行政指导、综合调控、有序改革的综合调控体系,对改革实践施以行政、法律等手段的综合调控,以有效地解决改革中的难题。

  为了推动国家的立法改革,公司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按照国家立法机关的要求,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电力法律法规方面,公司参与了《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的制定和《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修订。对电监会起草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供电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供电服务监管办法》提出了法律意见,还组织公司法律专家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的相关研究。

  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法律风险是商业活动的产物,企业国际化程度越高,面临的法律风险也越高。要彻底消除法律风险是不可能的,关键要预防、减少并尽可能地避免法律风险。公司法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对法律风险环境进行评估,使企业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在现阶段,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电力体制改革、行业监管、主多分离、合同管理、案件管理等方面。在国际能源合作中,公司还面临比较复杂的国际法律风险。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法律风险防范力度,着力提升法律论证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注重对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进一步明确了对经营管理中重要环节和关键风险点的法律风险控制。从重大问题的法律论证到风险规避,从规章制度的制订到执行督导,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跟踪,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决策论证、建章立制和合同审查为中心的事前防范,以执行督导、履行跟踪为中心的事中控制,以协调关系、处理纠纷为中心的事后救济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公司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大经济法律研究力度

  针对公司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研究论证,为公司领导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公司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经济法律研究工作的意见》,并着手建立经济法律研究的各项制度,结合具有社会影响的法律实践,加大经济法律研究力度。主要研究包括:继续开展电力法律法规建设问题研究,贯彻重大改革要坚持立法先行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建议;加强对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研究,分析、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研究贯彻《电力监管条例》和《可再生能源法》的意见和措施;跟踪改革的动向和趋势,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探寻电力体制改革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参与电力市场建设及市场运行规则的制订;开展大用户直购电法律问题研究;为农电体制改革提供必要的法律论证等。

  加快法律队伍建设

  公司作为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应当建立一支世界级的企业法律团队。优秀的法律队伍从知识结构、服务理念到决策水平,都应与公司的要求相适应,在观念和行动上应与公司业务紧密配合,从公司业务的角度提供创造性的法律解决方案,为企业管理风险、提高效率、保护资产、节省资金。

  公司长期致力于建设一支高效、团结、忠诚、奉献的法律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三年目标,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经济法律专家库建设,打造适应不同业务需求的精英化的经济法律专家队伍,完善专家库的相关配套制度,发挥经济法律专家在公司中的作用。通过任命首席法律顾问、挂职、培养锻炼等方式,优化法律人员结构,发挥整体资源优势。加大法律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外聘律师管理制度。加强不同层次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制定高层次和紧缺法律人才的培养开发计划。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法律工作人员的相互交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五五普法期间,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非法律部门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此外,公司还将逐步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经济法律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建立架构完备、内容严谨、管理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开展重大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扎实推进公司的法治工作。

  (作者系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