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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建立退出机制是关键

发布时间:2018-10-22

  建立退出机制是关键

  ——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彭剑锋

  /本刊记者  王为民

  “三项制度”改革的话题厚重、敏感,被各方视为国企人事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一方面改革会打破原有的体制和思想认识,另一方面会触及一些人的核心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彭剑锋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直言,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一直在探索和实践中,个中阻碍和挑战不容小觑。“改革的大方向没有错,关键要在实施的路径上动真格,真正建立起退出机制,增强公司的现代治理能力,提升运行效率和效益,这是实现改革落地的突破口。”

  《国家电网》:

  从历史背景来看,国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彭剑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作出安排部署。中央多次对国企改革作出部署,充分说明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曾出现大批国有企业破产、倒闭的现象。当时,中央大刀阔斧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三项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让国企减轻包袱,轻装前行。虽然改革过程中上千万国企职工下岗,许多人做出了巨大的利益牺牲,但企业的整体面貌和综合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当然,上一轮改革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如深化董事会建设、政企分开、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分开、市场化用工、打破工资总额限制等,一直遗留至今未见实质性突破。随着国企改革红利逐渐耗尽,加之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开始凸显,已经对国企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挑战。例如,在目前的产权制度下,国企的企业家的价值贡献没有得到认可与回报,管理层没有长期动力机制设计,如持股、股票期权、利润分享计划等。要想获得好处和利益就必须有控制企业,进行权利寻租。这就容易导致政治博弈,使国企成为一个政治功利组织而非经济发展组织。

  《国家电网》:

  改革推进了这么多年,您认为其中的难点是什么?

  彭剑锋:

  记得2001年中国刚加入世贸不久,中美就WTO事宜达成协议,经过5年准备期中国就实现全面开放。可当时正赶上国企出现大面积亏损,很多人担忧市场全面开放后国企还怎么能应对挑战?那时候国企是被“逼上梁山”背水一战推进改革。这么多年过去了,回头来看改革后国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了,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但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相比,国企的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竞争和激励机制缺乏,资产与人均效能低下。改革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官本位思想严重。国企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大锅饭”“铁饭碗”等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国企干部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鲜见被解聘的情况,最多是岗位或职级调整。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突出,有的国企领导不愿意退休,因为退休后原来可以通过权力享受的收益、福利就没有了。

  其次是薪酬激励作用不足。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背景下,国企人员的收入按照岗级、职级领取,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导致人均效能低下。国企虽然集中了很多优秀人才,但人才要以用为本,不用就是浪费。很多国企的员工经常加班,但有些加班完全是服务领导而非业务导向,是相互制造的工作,忙得没有效能。

  第三是国企组织机构庞大,效率不高。有些国企从董事长到基层的管理者中间横跨89个层级,有些甚至超过10个。如果企业规模庞大,企业多元化,多层级有存在的必要性,反之多层级的管理,看似严谨细致、科学合理,实则缓慢异常,效率极低。中央在2016年就提出,国企在三年内将层级压缩到34级。国企干部三分之一的人都可以充实到一线做业务,没必要养哪么多的中层管理者,所以要打破官本位,去除中间层,组织要通过拆庙,减去只会撞钟不创造价值的和尚。

  最后是国企承担多重责任。国企不同于一般政府和一般企业的公共机构,它既是市场主体,承担经营责任,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同时,又要承担经营责任以外的很多社会责任。如果采用市场化的方式考核国企,也同样要考虑国企在履行带有“国家责任”的社会责任时,建立合理的事后补偿机制。

  《国家电网》:

  如果从公司治理的层面来看,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

  彭剑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两个一以贯之”明确阐释了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原则。

  公司治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去年,国务院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公司”。从“企业”到“公司”的历史转变,最终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治理模式从行政管控向公司治理模式转变。对于正在推进的“三项制度”改革具体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突破:加强董事会规范建设,落实董事会在战略管理、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的决定权,真正形成经营班子对董事会负责的治理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可以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甚至可以考虑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

  《国家电网》:

  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好各项工作的重点?

  彭剑锋:

  在能上能下方面,推行行政任命领导干部向市场化选聘转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人员任期制,按能力吃饭,凭业绩领薪,不胜任的干部要坚决下来甚至退出。

  在能进能出方面,开展人才市场化选聘,建立与个人贡献度匹配并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制度。特别是从事核心岗位或者在偏远地区工作的员工,不仅要在收入待遇上给予倾斜,而且要打破身份限制,凭业绩和能力吃饭,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对于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要通过培训、转岗等方式,选派到合适的岗位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同样则要考虑解聘。

  在收入能增能减方面,以激励为主,有条件的企业不妨打破工资总额限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拉大绩效工资比例的方式,激发员工的热情,鼓舞员工的斗志。

  《国家电网》:

  民营企业在人力管理上有什么特点?

  彭建锋:

  不同类型企业在人力管理上有各自的挑战。但总体而言,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本管理机制上更市场化些。比如,阿里、京东这些公司为什么在美国上市,因为美国资本市场规定“同股不同权”。这和“同股同权”最大的区别是,不是谁资本多就能在董事会有话语权。例如,阿里最大股东是软银,孙正义应该担任董事长。但是,他不可能对互联网那么有了解,所以必须由人力资本创始人与人力资本所有者来掌控企业。如果按照“同股同权”的分配方式,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只能由货币资本来掌控,这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另外,华为早在1990就推出了员工内部持股计划,当时华为没有资本、没有背景,要与世界巨头和国企拼市场、抢人才,唯一的出路就是大家一起做事业、共同打天下。财聚人散,财散人聚。这是一个谁都知道的用人道理,但许多企业家做不到,真到要给股权、让利给人才的时候,还是舍不得散财,但华为做到了,并能兑现他给人才画的“大饼”。因此,华为的员工乐于为企业做奉献、勇于担当,有不断创造高绩效的无穷动力。

  《国家电网》:

  对于像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大型央企,如何把握好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节奏?

  彭剑锋:

  国家电网公司体量大、人员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应该由点带面开展,在基层单位先搞试点,然后逐步推开。从推广的方式来看,应该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方式相结合。如果条件具备,最好是自上而下开展。对于下属的市场化单位或者二、三级单位,员工用工方式应该更灵活,与第三方合作、市场化用工、业务外包等方式都可以尝试利用。另外,改革的过程中,要明确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保证,改革的最终目的不是减人或是压缩成本,而是通过“岗变薪变”、“依岗定薪”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活力,提升企业运行的效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