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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19-07-08

  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文/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冯晓青

  当前,我国正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正在朝创新型国家迈进。科技创新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根本,是我国追赶发达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企业科技创新在我国技术创新和国家创新系统中占据基础性地位。企业尤其是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大中型企业,既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也是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最重要的主体。我国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就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

  企业科技创新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指引下开展,科研成果需要通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来保护,进而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力。

  科技创新能力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

  创新活动是对未知事物、规律、现象等进行探索、了解和揭示,具有风险性、探索性和不确定性,而创新成果尤其是科技创新成果则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几个世纪以来的工业革命、产业革命,一直到现在进入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社会,无一不是以突破性的科技创新性成就为标志。

  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及其企业和产业提升竞争力的根本途径。科技创新成果要通过企业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等行为实现其经济和社会价值。也只有这样,企业技术创新才能实现其最终目的。

  技术创新和进步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用户体验,推动企业自身不断转型升级。当前,拥有庞大市场和强大竞争力的企业,无一例外都拥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大型企业之间围绕技术所有权、主导权的竞争也愈演愈烈。技术创新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产品与服务价值越来越体现于技术附加值上。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特别是技术发展迅猛,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大量产品或者服务的同质化竞争中,唯有实施技术领先战略,加强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科技含量,才能提升其附加值。企业一旦拥有对特定产品或者服务的高附加值,将大概率在争夺消费者的竞争性市场中胜出。

  二是通过改善产品与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创新价值。与传统企业竞争战略相比,当代企业竞争战略不再是“你死我活”、零和博弈,而是通过为消费者、客户创造更多的增量利益和创新价值,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福祉,从而取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要获取这种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最为主要的手段就是科技创新。唯有在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中,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与服务,才能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壮大。我国的华为公司和美国的苹果公司就是最好的例证。

  三是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突破必须要靠科技创新才能实现。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突破的重要意义与作用,在我国历次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战略制定与实施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是我国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为重要的着力点和关键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同样是企业拥有技术话语权、占据技术制高点的必然选择。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要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战略发展第一驱动力,将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突破作为最重要的任务目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围绕建设“三型两网”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打造能源互联网科技创新高地,选取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及智能终端、物联网平台等20余项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核心领域关键技术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就是其将科技创新工作摆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极端重要位置的鲜明体现。

  企业科技创新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在知识经济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激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创新成果推广运用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日益严密、国际化趋向日益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只有在知识产权有效保护之下,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从一定意义上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其运用,决定着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影响着企业科技创新的氛围。

  知识产权制度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动力源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专有性、独占性的权利。知识产权人对其知识产权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独占权。拥有享有一项知识产权意味着拥有了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对市场的合法垄断与控制。这激发科技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投入资源和时间进行科技开发活动。同时,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鼓励对科技创新投资的内在激励机制。很多科技创新活动离不开外部合作与创新,也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对产权化后的科技创新成果带来的独占市场利益进行约定分配,可以为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资金提供了激励和利益保障。

  知识产权制度有效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产生的创新成果,特别是开拓性、关键性的创新成果,只有知识产权化才能获得足够的法律保护。否则,企业就有可能丧失对创新成果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可以由他人自由利用。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成果进行确权,明确权利归属后,其推广应用才能得到保护,从而获得独占利益。我国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产权制度。在科技创新方面,也需要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及时对创新成果予以确权,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只有实现转化和利用,才能真正产生出经济和社会价值。拥有产权是作为财产进入市场流通的前提条件。通过对科技创新成果确权,可以为科技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奠定基础。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隐含了对创新成果商业化的激励: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本身只是一种期待性的市场机会。只有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知识产权人才能真正从这种专有权利中获得利益。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规定了促进权利利用的各项制度,如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质押等,这也十分有利于实现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应当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本法律手段,构建与完善知识产权导向下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在科技创新战略和规划中,要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指标和内容;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技项目立项时,要做好知识产权评估并确定目标;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过程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要对科技创新成果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确权;在科技创新成果产品化和市场化过程中,要注意防范他人侵权,避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建立侵权调查和预警机制;在构建弘扬创新文化时,要增强知识产权文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