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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库·数说】乌兹别克斯坦:坐拥“四金”,加快转型

发布时间:2024-04-26 作者:

  文/成功   朱皓轩   衡浩宇   

  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是世界上两个双重内陆国(本国是内陆国,且所有邻国也是内陆国)之一。该国的支柱产业被概括为“四金”,即“白金”棉花、“乌金”石油、“蓝金”天然气以及黄金。 

  我国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和主要投资来源国。截至2022年6月,在乌中资企业已达2003家,两国合作涵盖电力、煤炭、油气、化工、纺织、建材、水利、金融、物流和汽车制造等领域。2023年,中乌双边贸易额突破100亿美元。 

  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发布,两国确认发展并深化中乌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中乌命运共同体。双方指出,在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领域扩大合作十分必要。乌方欢迎中方企业参与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项目,愿引进中方技术和投资以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包括太阳能板、硅片、电池等绿色能源发展所需材料和设备本地化,联合培养专业人才。 

  未来,清洁能源开发、绿色技术合作等相关的领域将有望成为我国与乌兹别克斯坦能源合作的重点。 

    

  经济转型初见成效 

  2016年,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当选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开始全方位推行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2017年,该国出台了《2017~2021年深化经济战略》,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减少对经济的行政干预,扶持企业,改善商业环境;二是加快产业调整,实现经济结构现代化和多样化;三是进行货币金融改革,施行紧缩货币政策,大幅提高再融资利率;四是推动对外贸易。 

  在上述战略的作用下,乌兹别克斯坦近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基本保持了3%以上的增速,截至2022年年底,该国人均GDP约为2255.15美元。目前,该国已与70个以上的国家建立了经贸关系,并积极寻求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和地区性组织。 

  产业结构方面,2022年,乌兹别克斯坦的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为37.4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最大。工业增加值占比呈现震荡上升的走势,从2013年的21.29%增至2023年的31.09%;农业则呈现下降趋势,从2013年的28.96%降至2022年的23.47%。目前,物流业是该国最重要的产业之一,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际贸易以及物流业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此,该国努力吸引外来资金,加快建设完善道路等基础设施。 

  近年,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大力发展各类自由经济区,加强招商引资。当前,自由经济区遍布该国各地州,较成熟的四个分别为纳沃伊自由经济区、安格连自由经济区、吉扎克自由经济区和锡尔河自由经济区。但绝大多数的自由经济区尚存在配套基础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数字产业也是乌兹别克斯坦重点发展的方向。该国近年开始打造电子政务系统、远程教育和智慧医疗,同时加强信息与通信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但因自有资金有限,数字商用基础设施尚未大规模启动建设。 

    

  油、气、煤仍为主导能源 

  乌兹别克斯坦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赋存均较为丰富。截至2020年年底,该国的石油探明储量为6000万桶,储采比为34.7年,天然气的探明储量为489亿立方米,位居全球第十五位,储采比为18年。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全国范围内大约有280个石油、天然气和天然气凝析液产地。截至2020年年底,该国煤炭总探明储量为13.75亿吨,储采比为333年。 

  乌兹别克斯坦的油气产量近年呈现下降态势,其中,石油产量从2000年的16万桶/日降至2022年的6万桶/日;天然气产量在2008年达到峰值(610亿立方米),2022年的天然气产量为489亿立方米,同比减少3.9%,较2008年的历史峰值下降了将近20%;煤炭产量在2013至2022年间呈现震荡增加趋势,且主要产品为热值较低的褐煤。2014年开始,乌兹别克斯坦开始从哈萨克斯坦等国进口煤炭,以满足国内需求。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的能源供应结构以天然气为主,辅之以石油、煤炭和水能等其他能源。2021年,该国的天然气供应量约为1756.48拍,占比为85.9%,石油次之,约为161.48拍,占比为7.9%,煤炭则位列占比量的第三,占比为5.3%。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的占比达到99.3%,新能源占比不足1%。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的电力供应总体呈增长趋势。2022年,该国发电量为71太瓦时,同比减少0.1%,仅次于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位居独联体国家第三。该国以化石能源发电为主,水能发电和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为辅。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数据,2022年,该国可燃燃料发电量为66.39太瓦时,占比接近93%,水能发电次之,占比约为7%。 

  过去十年中,燃气发电满足了乌兹别克斯坦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近年,该国对多个燃气发电厂的设施进行升级和更新,以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运转损耗。水电是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主体,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年底,该国水能发电总装机容量为205.2万千瓦,但受来水变化的影响,2022年全年水能发电量仅为5.3太瓦时,远低于2010年的历史峰值8.2太瓦时。 

  2015年前后,乌兹别克斯坦开始发展新能源,但推进速度较慢,截至2022年年底,该国等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为253兆瓦,同比增加143.3%,是2020年的60多倍。风电装机容量则多年来保持在1兆瓦。目前,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对该国整体发电装机的贡献不到1%。 

  在能源消费方面,2022年,该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2.11艾焦,同比增加3.9%,基本回到1999~2002年的水平。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自2000年以来基本呈现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86.6吉焦/人降至2022年的60.9吉焦/人,降幅为29.7%。从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看,天然气是该国能源消费的主要来源,2022年的占比达到82.5%。 

  借助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的天然气出口国和运输枢纽,出口和过境能力超过1200亿立方米/年,其中550亿立方米/年通过中亚—中国管道输送至我国。2013年,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和其他中亚国家签署协议,计划建设一条输气能力为300亿立方米的中亚—中国管道,但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落地。 

    

  新能源资源亟待开发 

  乌兹别克斯坦近年来着手推动能源转型,并明确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和在能源系统中的占比”的目标。为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该国政府制定了细化目标和行动计划。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的要求,乌兹别克斯坦在2018年提出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该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比2010年减少10%。在2021年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数据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降幅目标被提高到36%。为此,该国政府计划到2026年将太阳能发电和风电装机容量提高至800万千瓦,到2030年提高到1200万千瓦(包括7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和500万千瓦风电)。 

  乌兹别克斯坦的光照条件良好,该国包括直接辐射和弥散辐射在内的全球水平辐照度(GHI)的中值约为4.52千瓦时/平方米,高于西班牙(4.46千瓦时/平方米/天)和意大利(4.07千瓦时/平方米/天)。太阳能资源最好的地区为该国南部的布哈拉、撒马尔罕和卡尔希地区。 

  乌兹别克斯坦西部的风能开发潜力最大,咸海西部和南部的卡拉卡尔帕克斯坦自治共和国等地区的平均风速可超过8米/秒,可与海上风电场的风速相媲美。此外,该国生物质能的开发潜力预计为1500万~1700万千瓦,农业部门可以为生物质能的发展提供棉花茎、牲畜排泄物等资源。 

  根据《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乌兹别克斯坦在全球190个国家中位列第69名,易于开展业务、合同执行、获得电力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等项目的排名相对靠前,但跨境交易和处理建设许可等项目的排名靠后。 

  从劳动力来看,截至2022年3月31日,乌兹别克斯坦的人口总数为3543.38万,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和观察员国中仅次于俄罗斯的劳动力资源大国。该国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就业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占比为27.7%。该国目前薪资水平较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2万苏姆(约合人民币526.9元)。根据该国法律,雇主需为员工缴纳约合工资额12%的社保基金费,政府主管部门还会对外籍劳务实行许可审批制度,对随项目带进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发放一定数量的劳务许可。 

  (资料、数据整理/焦敬平、江皎、王猛,作者均供职于能研智库。编辑:张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