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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库】“无形之手” 托不起绿色经济

发布时间:2016-07-25 作者:

如果想要真正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遏制全球气候变化,在能源领域,新古典经济学模式不可能是可行的规则,应以全体公民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由政府“有形之手”对自由市场进行修正。

 “无形之手”托不起绿色经济

|伍德罗·克拉克

615日,法国总统奥朗德签署了批准《巴黎气候协定》的文件,在工业化国家中拔得头筹。《巴黎气候协定》让人们看到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希望的同时,也在引发人们反思:是什么让人类走到了一个如此尴尬的境地?

能源产业难辞其咎。在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不得不面对的严峻问题时,必须对能源进行重新的审视。在资本主义世界所普遍认同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念统治下,能源产业与其他产业被等同视之,人们相信,基于自由市场上供给与需求的相互调节,“看不见的手”可以有效保证产业良性发展,政府“有形之手”的管制被解除。然而,自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的发展历史表明,这种经济模式在能源产业失灵了。在以化石燃料为动力的经济中,能源产业的外部性巨大,例如据国际能源署测算,在电力行业,每向非清洁能源领域投资1美元,需要额外的4.3美元来弥补其增加的碳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显然,能源产业的真正成本从来没有在市场上得到体现,它以一种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方式消耗自然资源,并没有顾及到生态环境与全人类的健康问题。

如果想要真正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遏制全球气候变化,在能源领域,新古典经济学模式不可能是可行的规则,以全体公民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政府的“有形之手”需要对自由市场进行修正,我们可称之为“公民资本主义(civic capitalism)”。

 

伪“清洁”误区

从全球来看,廉价的化石能源让人类创造了巨大的财富,这些财富集中在了少数人手中,但是,它们却是建立在普通公民付出重大健康代价基础上的,人们不得不与污染的空气和水、气候变化、酸雨等为邻。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人们戴着口罩,抵挡因为经济高速增长而产生的污染,这在80年代的日本东京等大都市尤其常见。今天,北京和其他的中国大城市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

此外,能源产业涉及的问题是如此之复杂,自由市场与去监管化的经济导向有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危机,一个让人记忆深刻的例子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在本世纪初经历的电力危机。当时,加州政府启动了电力事业去监管化进程,执政者认为“看不见的手”能够为所有人提供一种成本更低、质量更高的能源,但结果却事与愿违,电力公司以维护之名停摆,导致了一场能源和经济的灾难。

时至今日,即便全球已经对能源产业碳排放与气候变化如此之重视,一些不正确的趋势依旧没有被扭转。

其中之一,便是传统能源生产商为维护自身利益,提出的伪“清洁”概念。例如,许多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在谈到天然气时,将它视为清洁能源,十多年来,天然气产业一直声称自己是清洁的,这是一种对“清洁”一词令人困扰的误用。天然气是一种化石燃料,它可能比煤炭更干净,但是燃烧时依然会伴随着颗粒物质和温室气体的排放,这是不可避免的。尽管页岩气的开采,让美国能源体系更具独立性,但由于带来了更多的碳排放,环境外部性依然没有得到合理地度量与补偿。

目前,天然气产业又换了一套说辞,称天然气是一种向零排放能源“过渡”的能源形式和动力源。然而,在被问及这个“过渡”期究竟需要多长时,天然气产业要么回避而不答,要么声称问题并不重要。事实是,勘探、开发、加工、运输天然气,既昂贵又危险,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这些投资回收期需要至少3040年,它们不可能是“过渡”性的。

另外一个基于自由市场理论创造出来的,但实际上并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的制度是碳总量限制与交易(Cap and Trade, C&T)制度。这一制度的支持者认为,它可以让各个企业想办法限制碳排放,然而,这个体系只会让富有的能源供应商更加富有,这些公司可以使用所谓的市场力量来证明,甚至是逃避其在遏制气候变化中应该承担的法律和专业责任。而且,就像石油期货体系最终并没有对减少石油市场价格波动产生什么作用一样,碳总量限制与交易制度一旦推向市场,最大的赢家将是那些从事份额买卖与交易的人,即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普通公民并不能从中获得什么益处。

 

“有形之手”范例

能源是现代经济的心脏,不可或缺。为了更好地解决能源问题,一个国家需要制定完善的计划,该计划由中央政府提出和描绘,以处理基本的公民与环境互动的系统性问题。

一个可资借鉴的经济学范例是中国。当前,中国正在加速进入绿色工业革命过程中,正在显示出真正的全球领导力。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比其他原因都重要的是,在监督、指导、技术支持和创造就业机会这些方面,中国充分发挥了中央政府的角色职能,从而将社会的关切(环境、健康、气候以及自然资源等)与资本主义所尊崇的自由市场结合了起来。

没有强有力的统一政策,国家就不可能很好地处理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对环境退化也就没有应对的行动。在经济建设以及其他一些重要方面,中国一直用特有的“五年规划”加以指导,具有强力的控制能力,同时,政府手中也拥有执行这些计划所需的资金。因此,一旦中央政府意识到并决定对环境问题做出改善,整个国家展现出来的行动能力是非常强的。在中国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成为目标之一,因此有预估显示,“十三五”时期在节能环保领域,中国的全社会投资规模有望达到17万亿元人民币。而为了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贡献(INDC)目标,从2016年至2030年,中国将投入30万亿元人民币资金。

另一个范例来自德国。在经济大国中,德国属于较早调整能源体系的国家。德国政府意识到,从化石燃料转向可再生能源所需要的,自由市场经济体系提供不了,因此早在2000年就制定了《给予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先权法案》,向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趸购(Feed-in Tariffs,FiT)补贴。这个补偿制度并不意味着放弃市场原则,只是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为投资提供所需的安全性。

这一政策的设计者具有非凡的远见和对绿色工业革命的直觉。在FiT补贴系统中,依据不同资源开发成本,对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设置了不同的并网价格,那些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业主,无论是分布式家庭还是企业,都会被支付合理的收购价格。该政策最显著的结果是,通过保证投资者生产的每度电都获得补偿金,大幅降低了能源投资的财务风险,稳定了可再生能源市场。虽然近期因为需要配合电网、储能的发展进度,德国政府不得不减缓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的爆量增长,因此出台可再生能源法案修正案对FiT补贴系统做出了调整,但是,德国已经极大地刺激了国内能源系统的转型,目前约33%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对整个国家实现2022年全面废核的目标,以及2020年碳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40%的承诺,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就全球范围而言,属于一场成功的经济学试验。

(作者系诺贝尔和平奖共同获得者、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特约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