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投资:如何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文/徐进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管理 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中央企业2023年投资重点任务,要求中央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实体经济,加大在粮食、能源、战略性矿产资源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推进海外能源资源供应基地建设,在有条件地区投资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产能储备,充分发挥投资稳定经济增长引擎作用。
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和先导行业,2021年和2022年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都在万亿元以上。在当前新的发展形势和能源电力战略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电力行业需要进一步明确战略重点、练好基本内功、走好平衡发展之路,努力汇聚各方力量和多方资源,切实优化电力投资策略、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实现精准投资、价值投资、高质量投资,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推动电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好经济发展大局。
明确战略重点
明确“量”与“质”的关系。当前,我国电力行业正处于调结构、转方式、换动力的关键阶段。实现电力高质量发展,在权衡和发挥投资作用时,要综合考虑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既要确保量的合理增长,力争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维持一定的投资增长率,又要达到质的稳步提升,通过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尽量发挥电力项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变“输血”为“造血”,达到“建设一个电力项目,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富裕一方百姓”的投资效果。
明确“存”与“增”的关系。扩大电力有效投资,重中之重是要加强电力项目投资开发的统一规划,要加大管好盘活现有存量电力项目,加快“已入库电力项目”审核审批进度,加紧正在实施的电力项目建设进程,对各类存量项目要求尽可能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对超出核准(备案)有效期而长期不建的电力项目,应及时组织清理整顿,确保存量电力项目尽快建成竣工、早日投产达效。同时还要科学谋划好增量项目,适度超前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战略性、标志性的重大电力项目,切实稳住电力建设的“基本盘”,积极构建各类电源之间以及电源电网之间、区域电力布局与电力消纳市场、配套电网以及调峰电源开发相统筹、相协调的投资机制,切实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用好用优用活投资增量,形成存量项目和新增投资项目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明确“短”与“长”的关系。电力投资既要立足当前需求,又要利于长远发展,把保增长与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有机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打好长短结合的“组合拳”:一方面要从电力发展中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与发展短板入手,做好电力投资形势监测预测预警,重点围绕智能电网、智慧电力等电力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发力,充分发挥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开发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综合效益好的“小而美”、“短平快”、补弱项、强功能的电力项目,确保投资尽快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结合“双碳”目标、能源电力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需要,立足电力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结构性问题,强化质量导向型的长期投资预期,加强与各方面的统筹协调,加大战略类电力项目投资布局,谋划推进一批“管长远、夯基础、促提升”的重大电力项目,重点做好清洁能源基地与外送通道建设,花更大力气解决电力领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等深层矛盾与问题。
练好基本内功
处理好“常”与“新”的关系。据国家能源局披露,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容量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但在加大新型能源项目投资的同时,也要兼顾常规电源(煤电、气电与水电)项目开发。实际上,常规电源和新能源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互为替代的,而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之间包容性发展是实现“帕累托最优”的选择。要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根据电力转型发展的需要,合理适度开发建设先进煤电项目并加快推进煤电“三改联动”,稳步提升气电装机规模,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功能,大力推行“风光水火生”打捆开发的新模式,着力增强“风、光、储、氢”四大产业能级,推动常规电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和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实现常规电源带动新能源、新能源引领常规电源的协调共生良好发展局面。
处理好“网”与“源”的关系。十余年来,我国电力投资呈现“源”与“网”相互交织的局面,逐步由原来的“重发轻送”向“发供并重”转变,源网投资结构日趋合理:“十二五”期间,电网投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且电网投资大于电源投资;“十三五”期间,电源投资又呈现上升趋势,并且逐渐超过电网投资;而进入“十四五”后,电源投资与电网投资基本处于动态相对平衡状态,为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仍然亟须电网持续投资。因此,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电网建设投资与电源建设投资应维持适当的比例关系(2022年两者比例约为四六开),有利于实现网源协调互动、高效协同,从而有效保障我国电力供应的稳定和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另外,电网要适度超前投资发展,才能保障电网调配有充足的备用容量,更经济、更高效、更安全地提高整体电力系统功率动态平衡能力。
处理好“建”与“运”的关系。任何一个投资项目要想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三分靠“建”,七分靠“养”。尤其是对于电力投资开发来说,要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的理念,加强“投建营”一体化管理,在开始的前期准备和建设阶段就要把后期的运营维护等工作和费用充分考虑进来,真正做到“事前算盈、事中干盈、事后运盈”,既要让电力项目“建得好”“发得出”,更要“用得上”“运得好”,切实防止出现“建易管难治问题。因为有效投资最终会体现在效益上,而运营是确保项目实现效益的源泉。特别是未来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数字化用能设备的广泛接入,电力系统将呈现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的“双高”特征,将不可避免地大幅度提高运维难度。因此,项目建成投产仅仅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运维管理,让项目在整个运营期间时刻保持最佳的运行状态,发出更多的电力与能源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项目的综合效益,这才是电力开发要达到的终极目的。
走好均衡发展
平衡好“供”与“需”的关系。受自然资源禀赋影响,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与需求存在逆向分布特性以及结构性矛盾。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尚难以大规模储存,这要求在电力投资过程中尽可能兼顾“供”与“需”之间的平衡,在加大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供应格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电力发展的协调性,同步在消费侧拓展电能替代空间,充分调动需求侧响应资源以应对尖峰负荷挑战(比如,2022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的最高负荷为10.69亿千瓦,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的最高负荷为2.23亿千瓦,合计12.92亿千瓦,均创历史新高),更高效率、更大范围地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网源荷互补能力,实现绿色发电、有序用电、节能增效,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平衡好“实”与“虚”的关系。电力投资要秉持产业为本、金融为器的思路,坚守不忘初心、聚焦主业、回归本源,牢固树立产业兴电的宗旨,把推动电力主营业务发展和重大带动项目开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把好投向、选准项目,重点围绕新能源、新基建、新技术,加大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领域的投资布局,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融合集群发展。其次,现代电力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资本的支持,要通过搭建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和电力交易体系,实现电力资源跨时空流动,扩大股权融资,推动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以资本的“活”推动电力产业的“强”和“壮”。最后,要做好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加大融资方式的创新,不断优化融资成本,为项目开发提供充足、低廉的资金。
平衡好“内”与“外”的关系。电力投资既要“眼晴向内”,在推动我国能源电力战略转型上求突破,还要“眼晴向外”,在“走出去”下功夫,特别是电力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际产能合作重点行业,更要责无旁贷地融入国家战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战略性布局,打破西方国家设置的市场壁垒,突出发挥电力投资的牵引作用,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展开布局,积极推进海外能源电力资源供应基地建设,加强同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确保“一带一路”倡议向更高层次推进。据初步统计,目前东南亚、南亚和西亚市场已占我国境外电力总投资的40%以上,而这些国家也正是“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另外,在大力开展境外电力投资业务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好投资带来的机会,服务好东道国的国家战略,积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加强同当地群众关系,为中外国家交往和人民交流搭建起友谊之桥、繁荣之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