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能源评论》>《能源评论》2023年第10期

【封面策划】激活绿色资金,需三方共同发力

发布时间:2023-11-06 作者:

  文/田慧芳 

  资金融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过去10年中,我国积极推动绿色融资工具的创新,拓展出贷款、股权、债权等渠道,加强了金融对“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的支持。9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白皮书《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倡议与行动》指出,在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资金融通不断扩大,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相继成立,已为数百个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 

  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资金融通需要持续深化。一方面,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多为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国家,自身经济增长较为缓慢,投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无论是设施的优化升级,还是新增新能源项目和储能设施,都离不开持续且稳定的资金支持。要激活绿色投资、引导更多资金参与绿色项目,为“一带一路”国家能源转型贡献更加创新、公平、可持续的产业和金融解决方案,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共同发力——政府应优化和调整相关政策,金融行业须不断创新相关产品,企业则要增强风险意识,提升对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风险管理能力。 

    

  政府:引导投资 制定标准 

  目前,中国已与29个国家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这份文件旨在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推动共建国家、国际组织、金融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推动更多投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首先要发挥目标引导作用,深化国家间或区域合作机制,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政府可以利用既有多边、区域、双边合作平台,加强与各国发展规划的对接,支持共建国家的能源转型规划;充分利用已有的能源合作平台助力能源转型,并给予转型项目优惠政策,引导投资流向。 

  在构建“一带一路”能源金融合作框架的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重点关注和推进两方面内容:一是要基于目前的人民币双边结算机制,探索构建独立于美元的双边或多边结算机制,特别是基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开展贸易的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二是鉴于很多能源项目投资高、风险大、回收期长的特点,获取稳定的低成本融资对推进绿色能源发展至关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应推进“一带一路”能源金融市场的建设。 

  其次,应倡导建设和推广绿色金融理念与标准。 

  在全球层面,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包括深度参与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加快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推广应用,鼓励更多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和地区在制定本地绿色金融目录时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作为参考。同时,可以依托“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加强绿色金融成功经验的分享。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发起了“绿色金融合作网络”,旨在与其他央行和监管机构共同研究环境因素和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分享发展绿色金融的成功经验。目前,蒙古国、哈萨克斯坦、阿联酋等多个共建国家已经或开始制定本国的绿色金融发展规划。 

  再次,可以广泛开展“一带一路”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合作。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建立了“中国-基金组织能力建设中心”,为共建国家提供相关培训。此外,我国还推动成立了中国-阿盟清洁能源培训中心、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和合作中心、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等区域合作平台,构建了“一带一路”国家新能源领域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共同体,同时,与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在内的国际机构以及德国等国家协作,着眼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经验分享、技术交流、项目对接等方式开展广泛而持续的双多边合作。未来,可基于已经搭建的平台和网络,将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纳入培训与合作范畴,推广“中国经验”。 

    

  金融机构:创新产品 抵抗风险  

  911日,中国银行成功发行全球首批共建“一带一路”主题绿色债券,规模合计8亿美元。这笔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共建国家的合格绿色项目,覆盖阿联酋、沙特阿拉伯、葡萄牙、奥地利、保加利亚、波兰等国。 

  在过去10年中,中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海外绿色债券、与国际金融机构联合推出绿色金融产品等举措,为共建“一带一路”中涉及清洁能源、清洁交通、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气候变化等相关的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了长期低成本资金。 

  下一步,金融机构需要充分考虑共建国的国情和需求,灵活设计符合项目建设需要的融资方案,通过信贷、投资、担保、结算、租赁、贸易金融并举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推动项目落地,并发挥良好示范效应。 

  首先,金融机构需要创新能源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一方面积极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排放权融资、绿色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研发,为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更多增量资金;另一方面可增加从事绿色金融项目评级、信息中介等服务机构,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与披露。在能源转型项目的融资,保险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通过对冲项目固有风险来发挥作用。 

  其次,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合作机制的多元化,更好地调动金融资源的积极性。具体看,金融机构可以重点关注以下三类合作:一是加强与国际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区域开发银行、各国开发银行、国际商业银行,以及包括国际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国际企业和东道国企业、各种平台、公共机构在内的私人和机构合作;二是推动第三方市场金融合作。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好处在于,股权投资机构可以支持企业从单纯的建设方转型为资产持有人,这有助于与国际投资人共同深耕东道国市场,最大化各方合作效益。同时,第三方市场合作可以发挥双币种基金的优势,以本币投融资合作为重点,更好地满足项目投资多元化资金的需求;三是深化能源领域的国际金融合作和经验分享,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切实解决共建国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 

  金融机构还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坚持规范经营,合规经营,遵守投资所在国法律政策和社会文化,包括各国最新出台的安全审查、外商投资审查、反垄断和反补贴审查等政策;二是建立ESG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金融机构海外投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动金融机构出台“对外投资重点行业投资风险评估与贷款政策指引”;三是关注国际市场上的系统性风险事件,组建应对风险监测小组,密切跟踪地缘经济、国际市场和监管政策变化的最新动向,对资产组合进行全面风险分析和压力测试;在资产组合层面,应研究设置合理的集中度指标,通过合理的资产类别选择和配比,不断降低国别和行业集中度,合理分散投资组合风险;四是密切跟踪已投项目的进展及财务状况,发挥专业投资人的优势,通过股东参与为企业赋能,帮助整合上下游资源、提升经营管理质效,确保项目实现战略目标和投资价值增值。 

    

  企业:注重合规 融入当地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一带一路”建设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化原则,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有序推动重大项目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量效益。 

  中国贸促会今年3月发布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2022年版)》显示,我国71.8%的企业对外投资优先选择“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近六成企业对外投资旨在开拓海外市场。在开拓海外市场的过程中,企业迫切需要在项目投资时防范合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首先,企业需要积极了解行业内以及东道国相关的社会文化环境标准、法律法规等,主动将ESG纳入全生命周期决策过程。 

  在项目开展前,企业需要制定项目风险管理方案,坚持在项目筹备期(前期)、建设期、运营期以及退役期的全过程进行环境合规管理。同时,还要遵守国际公约和软性法律,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劳工保护、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与当地的融合。 

  其次,企业应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企业应本着合作伙伴间相互尊重的原则,全面深化与合作国政府、社区、员工和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充分尊重并维护当地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在负面影响无法避免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制定并实施适当措施,同时设立负面影响补偿机制。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大宗商品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