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能源评论》>《能源评论》2023年第10期

【封面策划】能源合作如何寻路突破

发布时间:2023-11-06 作者:

  文/马莉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给能源合作带来了众多机遇,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国际认同度不断提高,重大项目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显著。但在复杂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之下,我国参与能源国际合作亦面临诸多挑战,能源企业正在“拨开云雾”,寻求突破之策。 

    

  合作机遇多,能源实力走在前 

  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已与147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达570亿美元,政策沟通与务实合作走深走实。除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外,我国还积极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从市场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规模庞大、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吸引外资仍是主要政策导向。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2023》,2022年,流入发达经济体的外国直接投资下降37%3780亿美元,而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则增长4%9160亿美元。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能源国际合作开辟新赛道。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以及储能、电动汽车、智慧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加速发展,带来更多投资与技术合作机会。 

  我国能源电力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近年间发展迅速。从技术优势看,我国具备国际领先的特高压输电技术,并已在巴西等国应用技术、展开投建。我国核电技术步入世界先进行列,形成自主品牌的CAP1400和华龙一号三代压水堆技术。我国还拥有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技术。从管理优势来看,我国发电总装机容量、新能源发电装机、全社会用电量位居世界首位,经营管理着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覆盖面积最广、服务人口最多的特大型交直流混合电网,电力管理综合优势明显。 

  在今年最新发布的《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共有15家中国能源电力企业入围。在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公布的2023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排名中,共有14家中国能源电力企业承包商入围。 

  国际业务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一体四翼”发展布局中的坚强“一翼”。从海外投资角度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已在海外10个国家运营13个能源网项目,运营稳健,全部盈利。今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海外资产的规模位列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全球100大非金融类跨国企业”第86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境外工程合同额累计超过500亿美元。我国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中俄、中蒙等10条跨国输电线路保持稳定运行,累计交易电量已超过420亿千瓦时。此外,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在特高压、智能电网等领域累计牵头立项国际标准183项,中国标准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准在巴西、巴基斯坦等海外项目中得到应用。   

    

  困难挑战大,破局发展是关键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所面临的挑战与复杂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密不可分。 

  美国利用实体清单、“长臂管辖”、国家安全审查等手段打压中资企业,增加了海外市场开拓难度,使得中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和所谓的“安全审查”难度加大。在“审查壁垒”下,涉及能源电力等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的外资审查呈收紧态势,触发审查的投资门槛不断下调。20多家中央企业被纳入美国的实体清单、SDN清单和涉军企业清单等制裁名单中,为能源电力国际业务的开展带来压力。 

  全球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在加速重构,逆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显著。西方国家屡次提出“近岸外包”和“友岸外包”,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推动与中国“脱钩断链”,其多项行动目前看已经付诸实施。20225月,美国提出“印太经济繁荣框架”(IPEF),公开呼吁“寻找中国的替代方案”,经过一年多的谈判,今年6月,美国与13IPEF伙伴国家正式签订了供应链协议。中国是美国“供应链”中最主要“供应源”,美国牵头该协议却将中国排除在外,是在“去风险”的借口下,减少对中国供应链的依赖。2021年,美国和欧盟先后提出“重建更美好世界”和“全球门户”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22年,G7提出“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计划,均旨在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试图替代共建“一带一路”倡议。 

  欧盟国家通过贸易保护与过度干预、提高市场准入壁垒、泛化国家安全等措施,为企业在欧投资合作增添不确定因素,欧盟也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很多相应建设的计划。截至202212月,27个欧盟成员国中,已建立外商投资审查机制的成员国共20个,瑞典、希腊等5个成员国正在筹备建立。欧盟《外国补贴条例》正式生效,将对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投资并购交易和参与欧盟公共采购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全球首个碳关税法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完成立法,欧盟在低碳方面的贸易壁垒将给中国企业的投资带来困难。 

  全球投资环境的恶化,也使得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乏力,甚至出现了财政与贸易“双赤字”。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军事冲突、恐怖袭击等非传统安全风险增多,也给能源国际合作带来挑战。 

  挑战之下,我国能源企业从未停止思考如何破解新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带来的发展难题。 

  合作要参与,技术要宣传,规则要引领,权益要争取,我国能源企业参与能源国际合作与治理的声音更要响亮。从“一带一路”未来的发展来看,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持续拓展能源合作,引领能源国际合作规则制定,尤其是能源国际合作规则、经贸规则。应加强与国际能源电力企业、国际组织机制的交流,主动承办高端能源电力国际论坛,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平台,发出我国能源电力的声音,共同探讨能源电力转型方案。在国有企业国际经贸规则、能源转型、气候变化、ESG等领域提升我国能源企业话语权,争取有利的国际规则和合作环境。 

  提升我国国际标准规范的输出能力也至关重要。在能源电力行业低碳转型过程中,很多新兴技术的标准还未确定。针对具备标准输出条件的对外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我国应积极推广中国标准,强化标准互认、标准共建。同时,应深化与国际标准组织的交流合作,谋求更多国际标准组织的高级职位,参与组建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推动中国能源电力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接,争取国际能源行业标准的制定权和话语权。 

  积极拓展海外能源转型相关新业态、新模式、新业务。在国际能源转型进程中,能源企业应主动寻求变革,把握好能源转型和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机遇,拓展海外电动汽车充换电、储能、能源数字经济、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更应长远谋划,在全球范围内布局能源转型相关矿产资源、新技术,加强国际研发合作,助力提升我国能源产业链安全水平。 

  创新国际业务拓展策略及合作模式。在发达国家,采取小股比投资、海外资产再投资、绿地投资、通过基金开展海外投资等策略拓展国际业务。在发展中国家,推动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与跨国企业联合投资,减少投资面临的政治阻力。     

  加强合规管理,提升国际业务风险管控能力。风险是能源企业在“走出去”拓展国际业务时首先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合规风险尤为重要。我国能源企业应深入了解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外资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程序、规则及标准,确保境外投资的合规运作。针对关键风险点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大国博弈、俄乌冲突、美国经济制裁等新情况带来的政治风险、合规风险、安全风险等突出风险,能源企业应进一步优化风险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还应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做价值创造者,不做能源资源掠夺者,促进企业与东道国共同发展。坚持与当地政府、企业、社区共享价值的理念,营造与利益相关方互利共赢的生态圈,力争获得多方资源支持,真正融入当地的发展,为当地的民生、当地的生态提供支持。 

   (作者系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