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库】探寻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最优解
当前,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通过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破除省际壁垒,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必将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的市场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
文/魏际刚 王超
电力市场作为能源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统一化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仅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更是支撑能源转型、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举措。当前,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通过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破除省际壁垒,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必将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的市场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能源资源禀赋、用电结构等差异大,且不同电力市场的机制有效衔接存在一定难度,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复杂程度高。还需有序解决省间交易规则、技术标准等不统一等问题,打破跨省跨区交易中存在的市场壁垒,有效平衡政府的价格调控与市场化定价关系。
2024年11月29日,由国家能源局统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发布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提出了“三步走”战略,即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
分阶段稳妥有序推进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安全可靠、效率优化、绿色低碳等多重目标。在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的背景下,必须科学把握电力市场建设规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安全与效率、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按照“三步走”路线图,应分阶段、循序渐进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第一、二阶段(2025~2029年)要初步建成、进而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完成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其中,到2029年要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重点任务是建立统一规则体系,实现各类市场有效衔接,推动跨省跨区市场建设。
在市场规则体系构建方面,应加快建立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以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三项基本规则为主干的“1+N”规则体系。通过统一基础性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构建跨省跨区市场与省(区、市)市场协同运行的机制。
在市场运营机制方面,应实现省级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有效衔接。推动中长期市场分时段形成价格并连续运营,实现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建立灵活的合同调整和转让机制。同时,应加快现货市场建设,已有山西、广东等省份和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更多省份实现常态化运行。
在跨省跨区市场方面,应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要求贯彻到电力市场建设中。促进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和资源优化配置,持续深化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通过省间现货市场进行灵活互济。完善省间多通道集中优化出清交易机制,形成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协同发展的市场体系。
在安全保障方面,应发挥中长期市场的保障供应作用,加强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强化辅助服务市场的调节作用。应培育储能、数据中心等新型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健全市场预警指标体系,确保电力市场平稳运行。
第三阶段(2030~2035年)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完善提升阶段,重点是实现全国统一的基本规则、技术标准和运营平台,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推动电力与碳市场协同发展。
在市场体系方面,应建设功能完备的交易体系。完善电能量、容量、辅助服务、绿电绿证等交易品种,使其更好地适应电力市场多元目标。深化现货交易机制,建立健全日前、实时电能量市场,形成高效的现货市场交易模式。探索开展电力衍生品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在运营效率方面,应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实现电力交易业务“一站式”服务。推广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提高市场出清效率和资源配置水平。建立统一的市场信息披露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及时、透明的信息服务。
在市场监管方面,应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加强电力交易和市场秩序的常态化监管,建立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效能评估。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形成市场自律与政府监管的有效结合。
绿色、智能、高效是未来趋势
面对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的新形势,未来,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完善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
一是创新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机制。根据新能源的技术特点,优化市场组织方式;通过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率,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性特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处理好保障性收购与市场化交易的关系。
二是完善大型基地开发机制。规范省间送电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通过省间年度、月度交易满足受端省份用电需求,落实优先送电计划;探索风电、光伏发电、煤电、储能等多类型主体联合参与的市场机制,提升电力平衡能力;统筹协调各类电源开发布局和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进水电、核电和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
三是推动储能协同发展。结合各地区能源转型进程,完善储能价格、考核和市场参与机制;建立储能容量价值、调节价值和环境价值的补偿机制,推动储能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推动抽水蓄能电站逐步转变为独立市场主体。
四是健全绿色消费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建立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完善绿证交易制度,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市场化水平;加强电力与碳市场协同,创新绿电交易品种,引导用户参与绿色电力消费。
欧盟通过建立跨境电力市场、统一市场规则等措施,推动各成员国电力市场深度融合。美国宾夕法尼亚-新泽西-马里兰(PJM)电力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市场规则和技术标准,实现了跨州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国际经验表明,市场规则统一化、技术标准规范化、交易机制市场化是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路径。
对标国际一流电力市场,未来,我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应着力推进以下方面:深化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全国的绿电交易体系;推动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市场运营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电力金融市场,研究推出电力期货、期权等衍生品。通过持续创新和改革,推动我国电力市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随着技术进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正在重塑电力市场形态。人工智能技术可提升电力市场预测、出清和结算的智能化水平;区块链技术则可实现绿电交易的可信溯源,为新能源参与市场提供技术支撑。未来,应加快数字技术在电力交易、结算、监管等环节的创新应用,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智能、高效的方向发展。
在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体系。在技术层面,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提高电力交易业务“一站式”服务能力;继续推进省间通道输电能力提升,优化网架结构,为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撑。
在制度层面,应继续完善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的“1+N”基础规则体系,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对电力交易和市场秩序的常态化监管,建立标准化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管理机制,强化交易履约监督。
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应构建市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开展供需形势预判和风险预警;完善各级响应预案,建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全过程市场运营异常情况处理机制;针对可能存在的市场不完善、市场失灵等特殊情况,健全应急处置和干预机制,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作者分别供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编辑:郝怡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