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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允言与大清银行

发布时间:2023-08-22 作者:

张允言与大清银行 

|王红曼 

    

  作为清政府的中央银行,大清银行是在近代中国缺乏银行经营管理经验和金融人才的背景下创办的。张允言是大清银行第一任行长。 

  1903年受户部委派,庆亲王奕劻的儿子载振、户部尚书那桐与户部郎中张允言三人赴日本大阪参观第五届劝业博览会,并访问大藏省(日本自明治维新后直到2000年期间存在的中央政府财政机关,主管日本财政、金融、税收),考察三井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了解日本的财政、税收、金融、币制等情况。回国之后,三人整理了有关情况,并于1903314日向清廷奏报了试办银行的详细建议,且很快就获得了同意。同月,光绪下旨筹建天津造币总厂 

  于是,张允言与军机大臣徐世昌、礼部铸印司员外郞陈璧三人,在天津勘定地势,筹建户部造币总厂。该厂占地面积31916平方米,引进了美国、日本、德国等最新式机器设备,于1905年春天竣工,定名为铸造银钱总局,是当时国内规模最大、设备最精良、技术最先进的造币厂,也是全国货币制造中心。因该厂直属户部管辖,故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由原名铸造银钱总局改为户部造币总厂 

  与此同时,试办银行的事宜也在推进。当时,中国没有官办银行,各省富商创办的票号、钱庄虽与银行业务相似,但无官方银行协调统筹,无法对国家财政形成支撑。户部给清廷的奏章里,提出了设立银行的目的:一是推行银币,发行纸币,统一币制;二是将货币铸造权与银行金融权相统一,以发挥它们辅助财政的作用。所以,就在铸造银钱总局成立的同一年,清廷在北京也设立了铸造银钱总厂,并于1904314日奏准设立户部银行,张允言以正三品京衔出任总监督,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国家银行行长。 

  该行最初具有试办性质,因而起名为户部试办银行,并酌拟《试办银行章程》32条。19058月其正式命名为户部银行,于1905927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户部银行准备资本为库平银400万两,分为4万股,户部认购一半,其余准官民人等购买。不久,国股、商股相继缴足。总行设在北京,分行设有天津、上海、汉口、济南、张家口、奉天、营口、库伦、重庆等9处。除经营存放款、买卖金银、折收期票、汇兑划拨公私款项、代人收存财物等一般银行业务外,户部银行还有承领铸造银铜各币、发行纸币、代理部库等特权。 

  在试办三年的基础上,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同时颁布《大清银行则例》24条,规定大清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原有资本银400万两外,增加股本银600万两,共1000万两,分为十万股,仍为官商各认股一半。大清银行设正监督、副监督,各分行则设置总办、经理、协理、司账等职务。190871日,大清银行正式成立,各分行、各分号统一全面挂牌,张允言任大清银行正监督。  

  大清银行虽是官商合股,却具有中央银行的性质,除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外,还具有铸币、发钞、代理国库、代募公债等特权。当时的情况是,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大清银行既无管理经验,又缺乏金融人才,经营甚是艰难。 

  受命任职为大清银行总监督,张允言深感压力,并在给父亲的家书中倾诉了这种心情。其父张人俊回信:银行事不能辞,亦只可谨慎办去,惟此事极难胜任,尚不如银元局之有成法可循也。 

  任职期间,张允言致力于统一币制,加强管理,主要措施有以下五方面:一是凡国库出入款项要搭用大清银行纸币,以推行大清纸币;二是将大清银行机构分为三级,即总行、分行、分号;三是五成现金的准备,必须以库存现银为准;四是亲自拟定《用人章程》18条,加强银行内部行政管理;五是亲自拟订《试办统账章程》8条,将分账统一管理,实行统账。 

  对于人才紧缺问题,张允言奏请清廷筹划创办专门学校大清银行学堂,培养急需的金融人才。张允言亲自撰写《大清银行学堂章程》,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由同益印书局出版。经清政府批准,19087月,大清银行学堂正式创立。该学堂直属总行,所需经费均由银行自行筹备,学制一年半,另实习两个月;毕业后,择优秀生分赴英、美学习统计、簿记、银行货币学等课程,学费由银行负担;学成归国后在银行实习2年,义务工作5年。其余毕业生除交通银行(1908年创办)聘用数人外,一律分派大清银行总分各行任用。自此,我国自行创办的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培养了我国第一批金融专用人才。 

  191110月,辛亥革命爆发,清朝政权崩溃,各省民军纷纷接管大清银行,没收大清银行的资金补充军费。作为清政府中央银行的大清银行,除上海分行外,分支机构绝大部分已经停业。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大清银行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