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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履约保险护航售电市场交易

发布时间:2023-08-23 作者:

  售电履约保险护航售电市场交易 

    |  张霞飞   朱飞龙   王伟 

 

  随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有序放开,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工商业用户逐步进入市场,电力市场交易风险进一步凸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提出,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售电交易前,应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 

  售电履约保险内涵及特点 

  售电履约保险属于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对售电公司参与电力交易的一种保函担保形式——保险公司保证售电公司遵守电力交易规则,履行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约定义务。在售电履约保险中,售电公司是投保人,电网企业是被保险人,若投保人在电力交易过程中,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致使被保险人无法及时完成资金结算或者其他权益受到影响,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作为电子保函的一种创新方式,与银行保函相同,售电履约保险在本质上是对售电公司的担保,并不转移售电公司的责任。相比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售电履约保险具有“小成本、大保障、高时效”的产品优势。在办理成本方面,售电履约保险仅需缴纳保费,无须占用售电公司流动资金或者授信额度,有利于缓解售电公司融资困难。在办理时效方面,售电履约保险操作周期短,支持售电公司全程网上投保,在线支付保费后即可获得电子保单。在所需材料方面,售电履约保险投保材料简单、操作方便,便于电力交易中心在线验真。 

  售电履约保险推广应用 

  2020年6月,售电履约保险在湖北首次试点出单。截至目前,累计出具保单600多份,替代保险金额40多亿元。 

  从区域分布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内有23家省级公司试点应用售电履约保险保单;此外,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应用了保单保函。 

  在产品应用方面,保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保单共245单,占出单总数的39.58%,但累计保额仅占全部投保保额的4.60%;保额为200万~1000万元的保单共243单,占出单总数的39.26%,累计保额占全部投保保额的21.75%;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保单共131单,占出单总数的21.16%,累计保额占全部投保保额的73.65%。中小规模的售电公司投保多,但单笔保费少;规模大的售电公司投保少,但单笔保费多,对保费总额的贡献相对较大。 

  在保险赔付方面,根据电力交易政策,触发保险赔付的情形主要包括:投保人未按照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结算依据及时与电网公司完成资金结算;投保人采取其他违背电力市场的运营机制,导致电网公司无法及时完成资金结算等。售电公司交易结果与预期偏差较大,容易依赖于保险公司赔付,代位完成资金结算。 

  2021年,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山西作为国家首批8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省份之一,价格波动风险、偏差考核风险、不平衡资金分摊风险增大,先后发生18起售电公司赔付案件,涉及8家售电公司,合计索赔金额约520万元,主要原因是“售电公司未按照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结算依据及时与电网公司完成资金结算”。 

  售电履约保险产品优化设计 

  对售电履约保险产品进行优化设计,精准对接电网企业、售电公司需求,规范保险公司准入条款,有利于发挥能源金融、普惠金融的特色优势,在减轻售电公司资金压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推进产融协同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打开新局面。 

  因此,应发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平台作用,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售电公司、保险公司多方协同,共建规范统一的售电履约保险标准,通过对电力市场交易基础理论、售电公司风险进行系统性分析,全面了解电力市场交易风险传导机理以及售电公司违约的深层次原因,结合风险传导机理和政策文件要求,建设形成1个体系+3个标准”,即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售电履约保险产品标准、售电公司投保标准、保险公司准入标准,为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售电公司、保险公司等主体开展售电履约保险投保、管理、赔付等提供基础支撑。 

  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体系是以国家要求、行业标准、各地区管理规定为基础,以基础管理、财务状况、信用状况、交易表现等为评价指标而初步构建形成的体系,为电力交易中心防范售电公司风险、保险公司快速核保、降低售电公司违约影响提供参考和抓手。 

  售电履约保险产品标准通过梳理售电履约保险政策要求及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规定,综合分析保险公司现有售电履约产品保险责任、投保流程、理赔流程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梳理形成售电履约保险通用方案。通过补充预付赔款保险附加条款及约定索赔发生制,满足见索即付要求,解决了履约保险与保函的相关衔接问题,为保险公司注册条款提供参考,为加快推广售电履约保险奠定基础。 

  售电公司投保标准通过融合电力监管机构、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的准入要求、风险管控要求,综合保险公司核保政策、投保材料等,明确售电公司投保基本条件,建立差异化费率机制,并形成与之配套的投保资料清单和风险问询表(模板),利用差异化费率机制有效提升售电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为投承保双方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2023年,国网湖北电力首次试点售电公司运营评价结果与履约保险费率挂钩,对于运营评价结果为B级以上的售电公司给予费率优惠,预计协助售电公司节约保费成本108万元,降费幅度达18%,有效减轻了诚信企业的经营负担。 

  保险公司准入标准通过梳理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要求及各地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履约保险承保责任要求,结合售电履约保险业务特点及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价等,明确保险公司准入基本条件,限制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价不佳的保险公司进入售电履约保险市场,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的利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梳理形成“可选保险公司名单”和“高风险保险公司名单”,节省了售电公司筛选保险公司的时间,可有效规避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实现售电履约风险的有效转移。 

  1个体系+3个标准”打通了售电履约保险推广过程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要求不具体等堵点,为售电履约保险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为不同主体开展工作提供了规范引导和参考依据,对售电履约保险推广起到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售电履约保险线上化、普及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全面发挥平台作用,凝聚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保险公司多方力量,优化多方系统功能部署。既要结合电力交易规则及具体路径,定制投保流程、理赔流程,实现售电履约保险产品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投保材料及索赔材料标准化;又要通过部署在线投保、在线支付、在线出单、在线索赔等功能,实现售电公司一键投保、电力交易中心一键验真、电网企业一键索赔,全面发挥保险保障与资金融通作用,促进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

  

  (作者均供职于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市场业务部(个人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