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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促进信托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23-08-23 作者:

  供应链金融促进信托业转型升级 

    |  刘博研   特约记者  段资睿 

  近年来,在监管引导下,信托业坚守受托人定位,积极探索转型方向。2023年,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实施,信托商业模式全面重塑,信托本源内涵外延进一步丰富。 

  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公司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转型升级,创新业务模式,转变功能角色,提高专业能力,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新阶段,新要求 

  信托公司面临三个新要求。 

  一是响应国家推进供应链和产业链优化升级的要求。近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或机构多次下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撑等政策文件。国务院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要求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号召有条件的企业突出行业链长优势,合理借助上下游业务、资金等信息,发挥数据和服务支撑作用,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原银保监会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二是顺应监管回归信托本源、探索行业转型的要求。自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信托业严监管态势开启。监管机构不断通过颁布政策文件和“窗口指导”推动信托公司治乱化险,引导信托公司转型。2020年,监管首次设定“两压一降”目标——压降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降低金融同业通道业务,从而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并下达具体量化指标。截至2022年年末,经过五年的转型调整,信托业资产规模为21.13万亿元,较2017年年末峰值的26.25万亿元,下降了19.5%,信托业结束了历时十年的粗放式增长,行业资产功能结构显著优化提升。基于监管基调以及行业共识,回归信托本源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服务实体经济是行业发展的初心和使命,供应链金融在这两方面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适应市场差异化竞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信托公司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实行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战略是行业发展的目标。目前既是信托业的转型窗口期,也是重塑行业格局的机遇期,信托公司只有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加强战略定力,深入推进改革与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盈利水平和服务保障水平,才能抢占行业转型发展的先机。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较强的行业属性,不同行业形成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结构存在较大的差异,是信托公司差异化竞争、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展业领域,同时也与信托公司所承担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高度契合。 

  创新业务理念 

  在新要求下,信托业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发生了转变。 

  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基于核心企业的高评级信用,通过供应链、产业链上的购销行为,达成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帮助链条上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服务的一种金融服务。传统上,应收账款融资、库存和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是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模式。在资管新规的规范下,传统供应链金融的三种模式均被归类为非标准债权融资类业务,受到量化的压降管控,几乎没有增量空间。因此,信托公司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引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成本资金,搭建资金融通渠道平台,构筑良好的产业链生态。信托公司不再用具体、单一的资金信托产品为产业链上的企业直接提供融资资金,而是以核心企业为起点,通过综合服务搭建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提供全流程供应链金融服务,促成供应链金融的顺利开展。业务模式变化的背后是信托公司改变以往资金提供方的角色,向搭建平台、整合资源的综合服务的角色演变。2023年3月,备受信托业界关注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为这一变化提供了依据。该通知旨在厘清各类信托业务的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丰富信托本源业务供给。作为资管新规后信托业务分类的首份专门性监管文件,该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等三大类,确立了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首要地位。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供应链金融资产,提供财产保管、执行监督、清算分配、信息披露等行政管理服务,属于资产服务信托项下的行政管理服务信托。 

  信托工具具有财产转移、破产隔离、社会服务等功能,相较于核心企业主导和银行、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主导的供应链金融,信托式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专业化的受托服务上——成功搭建产业链生态,为各方参与主体解决展业障碍,形成良性循环。一是在资产端能辅助确权,形成规模化的有效资产,通过数字化系统,实现“三流合一”,还原真实贸易背景,解决核心企业的确权意愿和规模上量问题。二是在资金端引入低成本资金,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以服务佣金方式赢利而非赚取利差,因此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受益人的利益,通过引入竞争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使得匹配资金的效率更高。三是保障供应链金融资产的独立性,隔离风险,避免信用风险在运营平台、融资主体、核心企业之间传递,保障各方主体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提升三大能力 

  为促进信托式供应链金融转型升级,信托公司应提升三方面的能力。 

  一是强化供应链金融战略管理能力。不同于单点突破的传统非标准债权融资类业务,信托式供应链金融的业务规划更需要注重系统性和全局性的战略安排。信托公司需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在深刻把握行业发展规律、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的基础上,在专属行业领域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首先,对具体的行业领域进行战略选择,精耕细作特定行业,规划展业策略、产品系列和目标客户;其次,结合战略安排,及时推进组织变革,提高部门职责功能和内部协同的有效性,实现组织资源保障;最后,聚焦战略选择的行业,培养和引进产业人才,打造专业的投研团队。 

  二是强化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能力。供应链金融业务聚焦真实贸易背景,以闭环性资金运作为主要风险控制手段,利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精准地进行风险防控。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客户准入标准,打造专业化的业务审批决策体系,并明确相应的后期管理操作程序。区别于传统非标业务对信用风险的单一防控,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还需要充分重视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并尽可能地嵌入业务系统,提升风险管控的时效性。 

  三是强化供应链金融科技支撑能力。供应链金融属于场景式的信托业务,需要强大的信息科技作为支撑,对供应链中“三流合一”进行刻画还原,打造线上化、流程化、规范化的应用系统。“三流合一”的基础是通过信息科技实现各类信息在各种系统中的连接和融合,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也正在供应链金融的升级迭代中不断被使用,供应链金融科技的创新水平影响着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整体进度。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积极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强化上下游企业协同,推动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和优化升级,是信托公司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原则的体现。 

  基于监管基调以及行业共识,回归信托本源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服务实体经济是行业发展的初心和使命,供应链金融在这两方面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基础是通过信息科技实现各类信息在各种系统中的连接和融合,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评估企业资质和还款能力,提高融资响应速度。 

  (刘博研供职于英大信托研究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