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落地:持续促进合作与发展
RCEP落地:持续促进合作与发展
文 | 白雪
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是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的多边贸易协定。RCEP法律文本共有20章,既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市场准入,也包括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大量规则内容。至今年6月2日,协定对所有15个成员国均已生效。
RCEP是全球最大的区域贸易协定。从协议成员国覆盖GDP、人口和商品贸易额在全球中的占比来看,2022年,RCEP覆盖的GDP和人口占比均超过了欧盟与日本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美墨加三国协议》(USMCA)等全球主流区域贸易协定,仅在商品贸易额方面小幅落后于EPA。
RCEP的重要意义在于,在成员国之间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规模体量等差异巨大的背景下,整合了多个贸易安排和投资协定,统一了区域内各个协议的不同优惠待遇和原产地规则。同时,RCEP进一步削弱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有效推动了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
关税减免“扩圈”
从具体规则上看,关税减免是RCEP最重要的条款之一:20年内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按价值计算)最终将实现零关税。此外,RCEP还在货物贸易和投资便利方面采取了一些创造性的设计条款。在原产地规则方面,不同于多数自由贸易协定实行的双边累计原则,RCEP采用了“区域价值累计原则”,明显降低了商品享受原产地税收减免的门槛——这也是RCEP最为突出的条款之一。在这一原则下,商品从一个成员国进入另一个成员国时,来自其他成员国的中间品都可以累计计入增值或生产要求,从而明显降低了商品享受原产地税收减免的门槛。同时,RCEP充分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允许部分发展中经济体在服务贸易中使用正面清单,在一定期限内向负面清单过渡。
对于我国而言,RCEP框架下的一个重要收益是与日本、韩国之间实现了自贸协定“零的突破”。
在RCEP生效之前,我国就已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分别建立了双边自贸协定。然而,中、日、韩三国虽曾启动多轮贸易谈判,但都没有达成协议。
日本作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是RCEP成员国中唯一没有与我国签订过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因而此前日本自我国进口产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要高于对其他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通过加入RCEP,日本对我国出口商品享受零关税的比例,最终将达到86%;同时,日本最终将对88%的从我国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而目前这一比例为60%。
中韩之间虽已签署了双边自贸协定,但其覆盖的货物贸易项目范围较为有限,约为45%。而RCEP的签署将这一覆盖范围扩大至 85%左右。
此外,我国在RCEP框架下同时与日本、韩国建立自贸关系,不仅为更高水平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奠定了基础,也有助于积极推动我国加入CPTPP等更高标准的自贸协定。
快速促进贸易与投资
RCEP生效的第一年,对我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投资起到来显著促进作用。
2022年我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额达1.9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4.2%,占同期我国外贸总额的30.8%,占比持续维持在历史高水平。其中,我国对8个RCEP成员国实现了两位数的贸易年增长率,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柬埔寨、老挝的贸易额增幅均超过20%。
RCEP对我国出口的拉动作用尤为明显。2022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额达到9664.3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同比增速在2021年的高基数下仍高达13.9%,且显著高于同年我国对外总出口额7.0%的同比增速;同期内,对RCEP成员国出口额占我国对外出口额的比重也进一步升至27.6%的历史最高值。
RCEP的“区域价值累计原则”增强了我国与成员国之间相互投资的动力,直接优化了区域内国家投资的环境。落地首年,RCEP在我国对成员国直接投资及吸引成员国直接投资方面的促进作用同样十分明显。2022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直接投资达179.6亿美元,在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的占比升至15.4%的历史新高;同年,我国吸收RCEP成员国直接投资235.3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23.1%。
中长期影响深远
自2022年起,尽管RCEP对我国贸易的促进效果已经明显释放,但在短期内不宜过度高估RCEP对我国出口增量的直接撬动作用。一是后期我国对RCEP国家的出口将逐渐恢复经济基本面主导。二是RCEP的关税减让幅度并未高于我国与其他成员国签署的自贸协定,加之部分国家依然存在对我国部分出口优势产品实施关税保护、降税周期较长的情况,实际执行中我国出口关税壁垒并未明显降低。此外,RCEP刚刚生效一年多,各国企业对产业链进行的布局和投资中有不少尚未来得及体现,“区域价值累积原则”带来的贸易红利也仍需逐步释放。
从中长期来看,RCEP对于我国进口贸易的重要性将逐渐凸显。
一方面,在RCEP协定中,我国与日本和韩国取得了边际突破,这两个国家在产业链中具备较高的技术附加值,是RCEP成员国中重要的技术输出国,也是我国机电类产品、化工制品的重要供应商。考虑到这两类产品的总进口额在我国进口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从中长期看,RCEP将有助于保证我国重要产品的进口安全,稳固国内高技术产业链搭建。
另一方面,我国矿产品的对外依赖度较高,而RCEP成员国中的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均是我国矿产品的重要进口原产国。1~7月,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量同比增长4.4%至4.416亿吨,份额为67%;煤炭进口量1655.7万吨,同比增幅达515.8%。从中长期看,RCEP仍将有利于我国矿产资源进口的长期稳定性。
从长期战略层面上看,RCEP将有效增强我国经济“外循环”的韧性,降低外部不确定性对经济的冲击。
长期来看,RCEP的生效将与我国自贸区建设、共建“一带一路”等举措形成合力,加快推动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包括金融服务)向更高水平开放,且有助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一过程中,RCEP将继续发挥稳定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作用,有效增强我国经济“外循环”的韧性,使我国经济能够更好应对日益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尤其是在妥善应对“逆全球化”浪潮方面,降低我国对美欧市场的依赖程度,增强我国经济应对外部风险的定力。
(作者系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