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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保险消费者,勿让保单再“睡眠”

发布时间:2024-01-02 作者:
保障保险消费者,勿让保单再“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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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点活动之一。清理“睡眠保单”有利于持续提升保险行业服务水平,增强行业主动服务意识,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消费者也可通过保险公司的有效提醒,找回遗忘的保障和闲置的财富,切实提升自身保险保障和资金利用率。 

  保单为何“睡眠”? 

  “睡眠保单”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合同到期但尚未领取赔偿或满期给付保险金,以及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但尚未领取现金价值的保单。 

  “睡眠保单”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赔偿保险金未领取的保单”,即2013年1月1日至今年 6月30日期间理赔案件结案,自结案日开始一年以上仍然未实付的人身保险保单;二是“满期给付保险金未领取的保单”,即2013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产生待领取满期金,客户应领未领满期给付保险金大于零并已满一年的人身保险保单;三是“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的保单”,即2013年1月1日至今年 6月30日期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客户尚未领取现金价值大于零并已满一年的人身保险保单。 

  为什么会出现“睡眠保单”呢? 

  第一,客户对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存在不了解的情况,不清楚自己所购买的保险有返还本金的功能,或遗忘或不清楚保险期满的具体时间。 

  第二,客户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但因种种原因未在保险公司更改登记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无法通知客户缴费或领取保险金。 

  第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互之间沟通不畅,例如,投保人为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时为其投保,彼时被保险人无须本人签字;投保人遗忘该保单,也未曾和被保险人说明该保单的存在,于是保单被遗忘,进入“睡眠”状态。 

  “效力中止”型睡眠保单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中止”和“终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可见,“中止”不等于“终止”。 

  导致效力中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一是宽限期结束仍未交费。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0日的24时止,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要扣除投保人所欠保险费及利息。如果宽限期结束投保人仍未交费的,从次日0时起合同效力中止。 

  二是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有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费的自动垫交条款”,即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没有交纳续期保险费的,则以宽限期结束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当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时,合同效力中止。 

  效力中止的后果是被保险人丧失保障。在效力中止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效力中止在两年内可申请恢复保单效力。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在投保人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保障内容和范围,对可能导致风险提高的因素,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体检报告或者要求填写《健康告知书》等重新核保的手续。 

  有效提醒 积极清理 

  “睡眠保单”清理工作主要是为了对“睡眠保单”客户进行有效提醒,使其知悉保单权益,自主进行领取。有客户签字确认的书面回访单、回访录音(包括客户明确表示知悉的人工智能外呼录音)、发送成功的短信、约投成功的信函、推送成功的微信等有效回访记录材料的,均视为有效提醒。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期限届满之后保单睡眠超过五年,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可能会丧失保险金的请求权;而投保人一般不会丧失对保单现金价值的所有权,但若不及时行使领取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且保险公司又没有主动提醒消费者,则形成对消费者资金的低成本占用。 

  为有效配合“睡眠保单”清理,提升工作质效,由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自主查询了解“睡眠保单”相关信息的渠道。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金事通”App“睡眠保单”查询服务的建设运营,并负责统筹制定相关数据规则,建立系统对接和数据交互机制,组织做好数据报送和数据治理,逐步建立常态化服务能力。各人身保险公司做好数据治理和相关数据报送,积极配合查询服务的建设运营和宣传推广工作。消费者可通过“金事通”App自检是否有保单“睡眠”。 

  “睡眠保单”清理是监管部门指导人身保险公司“为民办实事”的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升金融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保险行业强化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建立健全“睡眠保单”定期清理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行业主动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那么,如何避免自己所购买的保险陷入“睡眠”状态? 

  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应定期检查保单状态,按时缴纳保险费并及时领取相应的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应关注重点信息。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可以重点关注保险的交费年限、保障年限、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重点信息,及时履行投保人义务,避免因不清楚保单条款而产生续保、理赔、退保等方面纠纷。第二,应保持通畅联络。当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官网、官微等方式联系保险公司更新信息。同时,应关注保险公司发送的各类提示信息,留意保单状态。第三,如若发现保单效力中止,消费者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复效,若拖延时间超过2年,将导致保险合同永久失效。 

    

(作者供职于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