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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金融安全 建设金融强国

发布时间:2024-02-28 作者:
坚守金融安全 建设金融强国

  |宋玮  龚睿佳 

  2023年10月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宏伟目标,提出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如何做好金融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成为当前业界密切关注的话题。 

  金融安全是实现金融强国的基础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一个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金融体系能够有效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助力经济不断形成新的增长动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何为金融安全?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安全意味着一国具备能力抵御来自国内外的各方面威胁和冲击,保障本国金融体系及有关经济主体稳定运行,保护本国经济免受重大损失。 

  实现金融安全并不等同于没有风险,而是强调风险的可控性和其负面影响的最小化。金融安全是对稳健的金融体系结构、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以及健全的监管机制的总体要求,需要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多位一体的系统性推进。其中,特别是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构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避免发生金融领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 

  从国家安全层面看,从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开始,美欧等经济体对俄罗斯采取金融制裁,冻结其外汇储备,对其部分金融机构进行封锁,禁止其部分金融机构使用国际资金清算系统(SWIFT),致使俄罗斯海外资产安全面临重大威胁,经济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金融已俨然成为政治博弈中的一种工具,因此,必须深刻认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性与重大意义。 

  我国金融业面临风险挑战 

  过去几年,我国在金融体系的诸多领域积极进行决策部署,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处置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管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宏观杠杆率整体增速放缓,政府和企业部门去杠杆取得成效。从当前金融安全形势来看,我国金融体系整体处于比较平稳的运行状态,但也面临较多的金融风险因素。 

  从国际层面来看,过去几年全球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俄乌冲突长期化、巴以冲突持续,受此影响,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明显,投资者情绪进一步加剧金融市场震荡,风险传递到世界各国。在美元强周期背景下,美联储自2022年以来采取的激进加息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使其他国家面临货币贬值、资本流出、债务危机加剧等问题。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的蔓延使世界经济受到冲击,长期来看加大了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在以上因素的冲击下,当前国际金融风险形势严峻,其产生的影响对我国的金融安全构成了不容忽视的挑战。 

  从国内层面来看,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国内目前影响金融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归纳为房地产风险、地方债务风险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然而过去部分房地产企业长期依赖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发展模式,引发其杠杆率不断攀升,违约企业数量显著增加。房地产市场与银行信贷、土地财政、地方融资等诸多方面关系紧密,当房地产业出现流动性危机时,其风险会向其他金融部门传导,因此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对于维护金融安全来说至关重要。为化解房地产风险,目前我国正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为提振市场需求,多地政府陆续出台包括首套住房“认房不认贷”、下调首付比例下限、调降二套房贷利率下限、引导新发放房贷利率下行、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等一系列个人住房贷款优化调整政策。 

  地方债务的发行曾经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结构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地方债一旦过度积累,就会造成金融体系风险上升,进而影响经济增长、损害金融稳定。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可控,但也存在地方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隐性债务占比较高、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等问题。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从2017年年末的16.6万亿元已持续上升到2023年年末的40.6万亿元。考虑到债务集中到期和隐性债务等多重因素,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成为关系金融安全的重要任务。2023年以来,我国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出台多项举措支持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通过展期、借新还旧、债务置换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增量债务,并建立常态化的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必要时人民银行还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 

  中小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金融风险的聚集地之一。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等,其资产质量相比于大型机构较为脆弱,资本充足率不足,缺乏抗风险能力,更容易受到经济变化等因素影响而发生风险。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可行路径,例如在推进中小银行化险方面,“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稳步推动城商行、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化解。此外,地方政府还发行了中小银行专项债,助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同时完善对于中小银行的风险监测制度,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夯实金融安全基础 

  建设中国特色的金融强国不可能一蹴而就,夯实金融安全基础,才能更好地走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一,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金融活动一旦与实体经济脱节,沉浸于自我循环的虚拟经济之中,不仅无助于经济增长,还很可能导致风险累积、形成金融泡沫,从而引发金融危机。反之,金融与实体经济形成良好的共生生态,将更有助于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有效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升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形成良性循环。因此,金融应当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金融脱实向虚的问题,引导更多资源有效配置于实体经济的关键领域、重大工程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为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需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提升监管质效,确保监管全覆盖,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从事前监测角度,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金融风险防范的精细度和前瞻性。从事后处置角度,优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尽可能降低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扩散程度,同时完善金融风险问责制度,在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基础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 

  第三,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实现金融机构全球服务能力的跃升。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在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机构投资者和海外投资者进入我国市场,以金融高水平开放更好地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让高水平开放成为激发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动力源。 

    

  (作者均供职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