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债券上新,推动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文 | 唐丽华
中国人民银行于2月29日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4〕4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此前业务规模较小
柜台债券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渠道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业务。柜台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柜台债券市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延伸,可称为零售市场,是践行普惠金融、开展金融创新的重要载体。
柜台债券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较慢。2002年起,为增加个人和企业购买国债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柜台业务。此后,柜台债券投资品种逐步扩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纳入柜台销售范围,并于2022年推出试点面向中小金融机构及资管机构等合格投资者的存量债券柜台交易业务。
柜台债券发展至今近22年,市场规模仍然较小。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2023年年末柜台市场债券托管额为7838.01亿元,仅占全部债券托管余额(106.09万亿元)的0.74%,柜台债券托管规模明显较小。2023年全年柜台市场现券交易量为1453.49亿元,占全市场全年现券交易总额(202.86万亿元)的0.07%。
柜台债券交易品种相对较少,且较为单一。从交易品种结构看,以国债(7589.09亿元)为主,占全部柜台债券规模的96.82%;地方政府债121.92亿元,占比1.56%;政策性银行债127.00亿元,占比1.62%。
市场迎来扩容
2月29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柜台债券市场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柜台业务进行了优化。
一是明确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新增公司信用类债券和普通金融债。《通知》第三条规定“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品种”,即后续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在遵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前提下,均可通过柜台投资交易。同时,除现券买卖以及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传统债券回购业务外,柜台市场新增债券借贷、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二是优化对投资者开户的管理规则。一方面,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这意味着银行间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在柜台债券承办机构开户,这将为柜台债券市场带来较大规模增长潜力。另一方面,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渠道投资。《通知》第四条规定“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将有利于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进一步优化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三是提升投资机构参与交易的便利性。《通知》第四条规定,“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的投资者,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不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该条款减少了开户审批环节,提升了投资机构参与的便利性。第七条规定“柜台业务开办机构与金融机构通过柜台开展债券回购、债券借贷、衍生品等交易时,可在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统一主协议基础上,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双边协议,也可直接一对一签订双边协议”。该业务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明确。
优化融资结构
《通知》的发布进一步优化了柜台债券业务的相关安排,对促进我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拓宽居民投资渠道。目前,我国居民直接持有的政府债券规模较小,与成熟债券市场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此前,我国居民、企业等投资者多通过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保险等产品间接投资债券,此次柜台市场的扩容将成为居民和企业等投资者直接投资债券的重要渠道,丰富了居民投资选择。同时,通过柜台渠道投资债券市场,可以将储蓄高效转化为债券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柜台债以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为主,收益率高于同期限银行存款,兼顾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等特点,将有助于推动储蓄存款高效转化为债券投资。
二是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截至2023年年末,我国债券市场余额158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加快发展柜台债券业务,有利于促进直接融资发展,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国内债券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为辅,柜台市场主要面向零售客户。此次《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拓展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普惠性,银行间债券品种可全部在柜台市场交易买卖,银行间市场投资者也可直接转移至柜台市场交易。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优化融资结构。
三是有利于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柜台债券业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零售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延伸。与集中统一的金融基础设施相比,柜台开办机构可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做市、担保品管理、清算结算一体化等各种灵活多元的综合性服务,提升市场活跃性,促进市场分层。
需共同培育市场
本次扩容后,柜台债券业务未来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市场培育和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仍需市场各方提高认识、协同发力。
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完善柜台债券业务规则,做好柜台债券交易、托管、结算、做市等系统建设和内部协同,推动形成市场效应;二是需要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保护债券投资者权益;三是需要完善柜台债券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债券发行定价公允性。
柜台债券业务开办机构则需要提升柜台债券业务核心竞争力,提升债券资产供给能力,丰富报价债券产品供给,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个性化需求;提升报价做市能力,加强市场研究与机构投研能力建设,以优质资产供给与稳定收益回报等,提升柜台债券业务的吸引力。同时,机构需要切实防范风险,做好内控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个人、企业和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交易券种和交易方式,促进柜台债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