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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09 作者:

    |  唐丽华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旨在细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为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监管日趋严格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非银支付通过技术创新和服务优化,不断提升支付效率和用户体验,满足了市场对多元化支付服务的需求,尤其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支付行业的地位日益凸显。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末,我国共有185家非银支付机构,2023年全年非银支付交易量达1.23万亿笔、金额达340.25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8成、总金额的约1成,日均备付金余额超2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目前,我国非银支付行业发展已经进入关键阶段。过去十几年非银支付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机构发生挪用备付金、为违法活动提供通道、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情况,也有数据泄露、违规采集和使用用户信息,以及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尚显不足等情况。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人民银行对非银支付行业的监管日趋严格,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处罚数量和金额均呈上升趋势,大额罚单日渐增多。据统计,处罚领域主要涉及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 

  方面。 

  细化有关规定 

  为全面加强非银支付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国务院于2023年12月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对支付机构的准入、业务规则、监管职责等作出了总体规定,建立了非银行支付领域基础性、纲领性的制度框架。《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为《条例》配套的重要部门规章,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规定,确保《条例》可落地、可操作、可实施,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明确了制定依据,监管权限,设立、变更与终止的行政许可要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新旧业务衔接方式,过渡期安排等内容。 

  一是明确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权限。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依法对非银支付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并统一部署对本辖区非银支付机构监管工作,同时强调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 

  二是规范公司治理相关规范性要求和审批程序,明确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资格条件以及任职要求。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作出了规范。提高了注册资本准入门槛,设置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在此基础上,根据业务类型和经营地域范围增加最低限额附加值。同时,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细化支付机构设立、变更及终止等事项的申请材料、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提升了监管规则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明确新旧业务衔接方式不影响现有业务实际运行。《实施细则》明确了新旧支付业务类型的“一一对应”关系,允许旧业务归入新业务分类中而不改变原有的经营范围,暂时沿用预付卡、网络支付、条码支付、银行卡收单等现行制度规定。各种新业务类型也可以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找到适用的业务规则,确保“有法可依”。在净资产最低限额方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备付金日均余额为计算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相关比例标准确定,人民银行将根据支付市场发展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四是明确相关过渡期安排,确保平稳过渡。要求现有的非银支付机构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非银支付机构设立条件以及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的规定,但为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对支付机构设置了不同的过渡期时长。其中,针对17家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距离实施日较近的情况,将其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其余机构则需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日起执行新规,以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 

  引导行业回归本源 

  《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条例》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具体指导,有助于规范非银支付机构经营行为,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夯实了制度基础,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速非银支付机构的整改步伐。从资本实力到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控体系等预计将会有一个质的提升,以期尽早满足监管要求。行业的整合和出清或将加速,部分注册资本不足或达不到监管要求的非银支付企业可能面临退出和整合,不符合标准的公司可能退出市场。 

  二是非银支付行业日趋规范健康发展。对于董监高资格条件的严格限制以及履职相关的规范约束,将促进非银支付机构经营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对非银支付机构强化属地监管,对其股权实施持续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及时掌握对非银支付机构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情况,有助于防范绕监管、规避监管等不良现象发生,引导行业回归本源,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 

  三是非银支付环境料将日趋完善。《实施细则》的落地实施意味着监管责任和监管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推动非银支付行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同时强调非银支付行业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助于扎牢织密支付服务“安全网”,切实推动金融稳定与经济安全,使支付环境更趋完善便利。 

  四是密切关注后续逐步出台的更多配套政策。目前,各类支付业务规则暂时沿用现行制度,人民银行正根据新的业务分类方式,抓紧修订和完善现行制度,后续将陆续出台相关修订政策,或将对各类支付业务产生更为实际的影响,需要密切关注。 

  (作者系恒丰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治理规划室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