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脚步渐近,对成品油市场影响几何?
文 | 韩 静
今年以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提速,“万亿级消费税改革”迅速成为热门话题。
7月31日,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消费税是当前我国第三大税种,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旨在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烟、酒、油、车等15个税目。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税收收入中,国内消费税税额达1.61万亿元,其中主要收入来自烟草(53%)、成品油(33%)、汽车制造(7%)和酒类(5%)。
作为我国消费税税目中重要的征收领域,成品油消费税历经数次改革和调整,此次消费税改革又会对成品油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成品油消费税的“前世今生”
近20年来,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大致经历了立税征收、税目补充、税率调整、征税范围扩大、税率大幅上调等多个阶段。
我国成品油消费税于1994年开始征收,起初分为汽油和柴油税目,并没有“成品油”的税目。到了2006年,我国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增列“成品油”税目,并扩大了征收范围,涵盖7个子税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
2009年,我国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后,再次扩大成品油征税范围,并大幅提高了成品油的单位税额。其中,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则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
0.8元。
2009 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其税率开始出现较大幅度提升,特别是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低油价时期,我国对成品油消费税率接连进行了多次较大幅度提升,其中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 4 个税目的税率水平上升幅度最大。
部分企业商家也因此铤而走险,通过变更票据等方式偷逃消费税,导致大量无票资源流入市场,严重干扰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剧了资源供需矛盾。因此,2021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将进口混合芳烃、轻循环油、稀释沥青等产品纳入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
步入2023年,行业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继续扩大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将烷基化油(异辛烷)、石油醚、粗白油等化工产品纳入其中。
从成品油征税范围和税率的变化不难发现,成品油消费税在我国的定位除了增加财政收入的常规税收功能外,其功能定位还包括了引导消费方向、控制超前消费,以及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效应,对污染环境较严重的行业采取较高税负等措施。
征收后移至终端零售环节
此前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已明确了征收范围和收税比例,2024年的消费税改革引起外界关注的地方在于征收环节后移和地方税下划。
7月21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
消费税是我国四大税种之一,由生产商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税种总计占税收收入的78%。其他三项税种已经实现央地共享,而消费税主要仍归中央,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以成品油消费税为例,目前主要在炼化企业出厂以及进口环节征收。
申万宏源证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对于炼厂而言,市场竞争格局将有所好转,过去依靠不缴纳消费税生存的小企业将逐步被淘汰,优质企业的市场份额将逐步扩大,并且产品定价权也将逐步提升。
消费税后移之后,整个油品的成本会逐渐传导到加油站,加油站的利润会进一步降低,尤其对占了全国一半以上数量的民营加油站影响更甚,成品油价格将更加透明。民营加油站将直接与大型国有石油公司加油站竞争,竞争压力将加大。
据商务部及中经百汇研究中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加油站数量约为12.3万座。从集团归属来看,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比过半,达到52.13%,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数量占比分别位居第二、第三位,占比分别为26.20%和19.64%。外资加油站数量占比较小,仅为2.03%。
国有石油公司拥有更完善的供应链和销售网络,消费税改革后,这一优势将更加凸显。主营企业通过优化服务和提升技术,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份额有望扩大。
由于税款在零售环节征收,市场价格变化对税负的影响更为直接。消费税后移可能导致终端价格跟随波动,进而影响消费者日常出行成本。
从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和监管角度看,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移,部分消费税收入将划归地方,这可能会激励地方政府解决“自流黑”(即非法自备罐、非法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老大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从而间接影响成品油行业的市场表现。
西南证券在已发布的报告《消费税改革渐近——改革动因、路径与行业影响探究》中分析认为,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2》的数据,2021年山东、辽宁、广东三省的成品油生产量占全国的43.43%,山东省以6900万吨位居首位。而成品油消费量方面,山东和广东两省均超过3000万吨,湖南、湖北、江苏、辽宁四省紧随其后,均超过2000万吨。辽宁省作为成品油生产大省,如果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其税收收入将显著下降,人均减少超过900元,而河南、山东的情况也相似。与此同时,中西部及中东部的19个地区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则有望增加。
后移考验管理能力
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从生产环节调整到终端环节,有利于打击调和油、非标油和走私油的出现,减少变票、改票等偷逃漏缴税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提升市场的油品质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但在改革措施落实细节上,仍会存在一些挑战。
将征收环节迁移至零售层面,意味着加油站等零售企业将成为消费税纳税人,终端加油站的利润将受到影响,尤其是数量众多但盈利能力偏弱的民营加油站,它们可能会采取某些措施来少交消费税。目前加油站账外经营导致增值税、所得税偷漏税现象较为严重,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同样会受账外经营影响导致税款流失,税务机关仍将面临如何有效监管账外经营现象的难题。
从税收征管范围看,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后,征收对象由上百家生产企业扩展到上万座加油站。一站式石油化工类聚合型资讯服务平台“隆众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末,我国共有162家炼厂。对比之下,2023年,我国加油站数量约为12.3万座,几乎是炼厂数量的700多倍,这意味着巨大的监管成本。
除了需要理顺国内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消费税征收后移还需要进行税控系统更新,并对产、运、销等环节实行特别税收监管制度。虽然近几年部分省市逐步安装加油站税控系统,但目前来看,要实现全国加油站安装并实现智能税控仍需时间,因此如何在征管手段基本到位、不增加征管成本的前提下,将征收环节后移非常关键。
东吴证券在《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分析》中还提到了另一个风险——若经济表现较弱,可能影响消费税改革的推行进程。
消费税改革脚步声将近,成品油消费税后移是一个复杂的政策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基于种种未来的挑战,成品油流通市场资深专家丁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实施路径上,系统建设可以和地方试点同步实施,特别是在管理基础好、市场相对规范、范围相对可控地区进行试点,取得封闭运行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