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大力度释放我国结构性潜能
要解决好我国由中等收入阶段跨越到高收入阶段特有的问题,需释放巨大的结构性潜能以驱动增长,避免过度依赖宏观政策刺激。在房地产、基建、出口等高速增长期结构性潜能逐步消退后,今后五到十年要着力发掘与中速增长期相配套的结构性潜能。
为此,应以“1+3+2”的框架释放结构性潜能。“1”指以都市圈、城市群发展为龙头,借助更高的集聚效应为下一步我国的高质量发展打开空间。今后五到十年,我国经济七八成的新增长动能将来自这里。“3”则着眼于实体经济,要补上我国经济循环过程中的三大短板:一是基础产业效率不高,主要是基础产业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性垄断,竞争不足,补这个短板将有利于全社会降成本;二是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大,今后十到十五年,应力争实现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由 4 亿人增加到 8 亿 ~9 亿人,这有利于扩大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同时促进人力资本增长;三是基础研发能力不强,这是我们内循环中的“卡脖子”环节,补上这个短板才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打牢基础。“2”指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这是我国在全球具备一定优势的新增长潜能。
为了使结构性潜能不受既有体制机制和政策的束缚,下一步应当通过更大力度、更具实效的改革开放,使这些结构性潜能“变现”。相关重要改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创造条件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组织的外部流转;推动空间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改革,尊重人口流动的市场信号,按人口流向分配用地指标、财政补贴资金等,并依照人口布局变化定期调整城市规划;对于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通信等领域,在放宽准入、促进竞争上,要有一些实质性、标志性的大动作;加快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逐步实现农村社保和城镇居民社保的衔接,分期建设主要面向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村进城人口的安居房工程;深化高水平大学教育和基础研究领域改革,对于在创新方面居于前列、科教资源丰厚的若干城市,以类似当年设立经济特区的方式,建立高水平大学教育和研发特区。
另外,在对外开放中也应采取更有前瞻性和冲击力的举措。例如,主动站上“三零”(零关税、零补贴、零壁垒)的制高点,在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通过制度规则性开放推动国内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本文根据《读懂“十四五”:新发展格局下的改革议程》(刘世锦主编)相关内容整理,标题系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