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南区信用合作社的农村金融探索
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延安南区是陕甘宁边区延安县的8个行政区之一,共辖6个乡,100个自然村。这里土地瘠薄,经济落后,民众生活困苦。为了打破敌人封锁,提升给与红军及苏维埃政府的供给保障能力,1936年12月,延安县政府在南区沟门正式创建南区合作社。在主任刘建章的带领下,南区合作社冲破成规,兼顾公私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方式灵活,经营获利得法,到1942年年底发展到拥有社员1112户、股金200万元,资产值500万元,被毛泽东誉为“真正被群众所拥护的合作社的模范”。
1943年3月,南区合作社沟门分社主任李生章在征得刘建章的同意后,着手把沟门消费合作社改造为信用合作社,定下的业务方针是:吸收农村游资,周转农村金融,帮助发展农业生产。
20世纪30年代以后,中国农村普遍面临传统金融枯竭的困境,各种形式的高利贷长期大行其道。陕北地区各集市流行“挖蹦子账”,即在集市借款,一集(五天)为一期,1元的利息就高达1毛5分至2毛;另一种方式是“探卖”,在农历三四月青黄不接的时候,急用钱的农民低价出卖青苗,待收获后交付粮食。抗战期间物价飞涨,甚至出现几个月后交粮时市价高于约定的“探卖”价格10~20倍的现象,因此有“探卖一季粮食,三年也翻不过来身”的说法。
为抵制高利贷,南区合作社早在1938年就尝试办信用社,很快动员到500多户社员入股。信用社仅靠吸收到的1700多元股金不敷放贷周转,于是被并入消费社,又增加拨付400元,给办理婚丧等有紧急事宜的社员提供少量1月期无息借款,业务覆盖面很窄。陕甘宁边区银行作为边区金融的核心与枢纽,也开办了一些存贷款业务,但相对于极度分散的农村经济而言作用有限。直至1942年,高利贷在边区仍很流行,严重影响到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
1943年,南区信用合作社再度创业,首要工作就是组织借贷,调剂资金余缺。陕北农村民间积存有一定数量的游资,有的农民卖牲口得了钱暂无其他用途,有的搞家庭副业,妇女们纺纱线、做鞋、做袜底,换成钱存下来。这些钱放家里没有收益,还可能严重贬值。但要获得民众信任,让他们把钱掏出来存到信用社也并非易事。群众担心存进去银洋取不出银洋,还担心不能保本保值。通过细致调查了解到这些顾虑后,南区信用合作社明文保证:存什么取什么,不限时间,随时存取;存款按实物标准计算保本保值;替存款人保密,同时请示政府批准,放在合作社的存款不作为征收公粮的收入计算基数。
南区信用合作社当时的存款利息,银元是每元每月5分到1毛,每年结算一次,不复利;边币是每元每月1毛到1毛5分,按月复利;存款不足一月按日计算付给利息。切实获利的存户们由半信半疑转而由衷认可,他们自发四处宣传,成了南区乃至延安县普及现代金融知识的宣传员。陕甘宁边区银行与边区建设厅也存入30万元,提升了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南区信用合作社在群众中逐步建立信誉,大家纷纷将闲置的银元、元宝、首饰等实物和闲置资金存到信用社生利。
南区信用合作社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生产和紧急需用,期限1个月,可以商请展期,不满1个月按天计息。对7天以内的农村借款、3天以内的市镇借款给予免息,便利短期周转困难的老百姓。在1943~1944年度总额1400万元的贷款中,南区信用合作社发放生产性贷款(买牲口、农具,雇工开工钱等)达760余万元;商业性放款如做小生意,消费性放款如年节日用周转,临时性支出放款如红白喜事,三项贷款各200余万元。
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信用社工作也曾出现过一些偏差:一是“心太粗”,导致部分贷款错误发放无法收回成为烂账;二是“手太紧”,惜贷不放导致资金流转低效,错过农时或耽误副业生产,利民目标无法实现。认识到问题后,南区信用合作社及时吸取教训进行了整改。
1943年3月到12月,南区信用合作社贷款利息曾达到每元每月2毛,1万元贷款9个月复利计息本利和为5万元。要评判这样的利息水平是否偏高,必须基于当时严重通货膨胀的背景来考量。同时期边区物价上涨了10~15倍,而1万元高利贷9个月本息达10.6万元。从信用社借款用于生产活动的人大多获得了丰厚利润,例如延安县柳林区四乡的刘俊德,贷款4.8万元开荒5垧地,收获的谷子和干草卖了27万元,归还本利11万后净赚16万元。显然,如果没有信用社贷款而只能求助高利贷的话,开荒几乎无利可图。
南区信用合作社要求存款人和借款人都必须入股成为社员,借款1元入股2毛,存款1元入股1毛。除存户借户外,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入股,一定期限后可随时自由退股。这样的规定把社员个人利益和信用社集体利益紧密联接起来,股金和社员数目随信用社业务的扩展稳步增加,保证了信用社有一笔稳定可用的资金。信用社除主要经营存放款获得利差收益外,还投资其他合作社和公营商店来获取盈利。每逢结算,社员选派代表开会决定红利如何分配。
南区信用合作社始终把惠民便民作为宗旨,存、借、入股的手续都极其简单,群众随来随办,工作人员还经常把业务办到田间地头或农民家里,不过一年光景,就发展到600多名社员,股金360万元,存款总额500多万元,放款总额1400万元。其事迹和经验多次被《解放日报》报道并得到大力推广。到1945年5月,延属分区的信用合作社发展到35处,广泛分布于各乡镇,资产总额7.55亿元,存放款的对象主要都是农村群众,弥补了边区金融网络不能覆盖农村地区与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大大推动了边区农副业生产发展,活跃了市场交易。合作化程度的加深还提升了群众的组织化程度,也为新中国的信用合作事业积累了宝贵经验,培养了后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