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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新升级,促进大湾区金融发展

发布时间:2025-01-06 作者:

 

  |郑 罡 

    

  12月4日,首批14家证券公司“跨境理财通”业务宣告成功落地,券商试点“跨境理财通”业务正式开闸。 

  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突破14万亿元,以不到全国 0.6%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1/9的经济总量,排名世界四大湾区前列。与其他三大湾区不同,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独特制度安排,其人员、物资、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内部流通机制与世界其他湾区存在一定差异,金融领域的资金流动相对复杂。 

  我国正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而作为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的粤港澳大湾区,其内部要素使用效率提升以及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新局面显得十分重要。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领域互联互通业务方面的创新操作在国家发展战略的指引下逐步推出。除了原有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港股通、深港通投资渠道之外,2021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也可以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 

  政策推动,2.0阶段业务扩容 

  为贯彻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的要求,2020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 

  2021年2月,人民银行会同原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外汇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融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各方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同年9月10日,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标志该项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2023年9月28日,央行发布《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进一步推动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明确从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扩大“南向通”“北向通”合格投资产品范围、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等五方面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今年12月的券商试点“跨境理财通业务”即为“跨境理财通”2.0阶段的优化措施之一。自“跨境理财通”2.0版正式展业以来,首批14家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可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户销售跨境理财产品。2.0版本总额度暂定1500亿元,个人投资额度最高300万元,允许在一家银行或一家券商(限各一家)开户,两种渠道同时开通则额度各为150万元。 

  多家证券公司表示,“跨境理财通”2.0版的推出,有利于其发挥财富管理业务线境内一体化优势,未来随着投资品种的扩容和跨境交易持续放量,也有助于其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 

  开放渠道,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当前,“南向通”参与资金规模显著大于“北向通”。截至12月8日,“跨境理财通”的 “南向通”渠道已使用额度为93.96亿元,而“北向通”渠道已使用额度为2.55亿元。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跨境理财通”试点初期的可投资品种多为银行的存款、理财、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港澳地区的美元利率水平与欧美挂钩,显著高于国内的人民币存款利率水平,资金流向高收益产品的特性自然使得 “南向通”渠道的使用额度较高。 

  今年5月至11月,“南向通”渠道已使用额度未现持续增长势头,反而大幅回落。原因可能是港澳金融机构提供高利率存款产品多为短期品种,为业务开发初期的促销活动,而随着产品到期,加之美联储降息引致香港有关存款产品利率调整,以及人民币汇率阶段走强等因素,部分资金从“南向通”渠道回撤。可见,“跨境理财通”资金流向不仅要考虑利差因素,还有汇率影响。该项业务可提供合格投资产品体系仍有可完善的空间。预计随着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其中,业务竞争压力加大,可投资金融产品供给或有所改善。 

  通常来说,经济活跃地区的金融市场规模较大,可提供的投资产品种类也比较丰富,“跨境理财通”业务资金汇划占比较高。2023年,香港GDP为29816.01亿港元,折合人民币为27019.86亿元;澳门GDP为3693.28亿澳门元,折合人民币为3247.13亿元。香港经济体量远大于澳门,从内地与港澳业务往来情况看,内地与香港业务跨境汇划金额占比大于澳门。例如,2024年10月,通过“跨境理财通”业务,内地向香港汇划资金32.34亿元,占比为86.45%;内地向澳门汇划资金5.07亿元,占比仅为13.55%。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在吸引外资、发展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方面成果显著,人民币离岸市场交易活跃,股票市场市值位居全球前列,因此在吸引全球金融资源方面也有比较强的能力。 

  在资金流出方面,也是经济活跃地区的资金划转占比偏高。2024年10月,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九个城市中,通过“跨境理财通”业务,广州向港澳划转资金20.92亿元,占比55.93%,深圳向港澳划转资金16.48亿元,占比44%,远远高于大湾区其他城市。2023年广东省GDP为135673.2亿元,其中广州市GDP为30356亿元,深圳市GDP为34606亿元,合计占比47.88%。 

  纳入券商机构,有何变化?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初期,内地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对接港澳地区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然而,港澳地区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香港银行大多具备各项金融业务牌照,实施的是混业经营模式,而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总体还是采用分业经营模式,权益类金融产品研发能力有限。粤港澳大湾区三地金融机构业务能力的差异导致“跨境理财通”业务仅限于存款、理财等固定收益类金融服务,而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显著利差也导致“南向通”和“北向通”业务规模存在较大差距。 

  为满足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投资者的多种金融服务需求,2023年“跨境理财通”业务被优化升级,其中一项优化措施内容就包括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等级范围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不含商品期货基金)。 

  一般来说,R4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投资组合中多包括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而银行限于业务能力和资质要求,所能提供R4风险等级基金投资服务仅限于投资渠道和历史业绩的展示,而帮助投资者选择投资品种和投资时机的咨询服务能力较为欠缺。相较而言,证券公司在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研究投入较多,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投资者在多个大类资产领域进行配置调整,争取较好长期收益,规避系统性风险影响,获取高于存款利率等无风险收益率水平的风险投资溢价。 

  对于券商而言,获准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无疑开辟了新的盈利增长点。券商可以通过代销跨境理财产品获取手续费收入,还可基于跨境资产配置业务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 

  对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发展而言,券商机构被纳入“跨境理财通”业务,将激发该项业务的活力,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优质完备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也将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提升大湾区金融市场竞争力。“跨境理财通”业务的优化升级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带动区域内人员、物资、资金的高效运作,促进两地金融市场规则、标准的协调对接,推动大湾区金融市场一体化发展。 

  (作者供职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证书编号:S0990511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