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英大金融》>《英大金融》2024年第十二期

核电出海的融资路

发布时间:2025-01-06 作者:

 

  

  |李卫玲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10月发布的2024年版《气候变化与核能发电》报告强调,需大幅增加投资以实现核能扩展目标,要实现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宣言里确定的到2050年“三倍核能”目标,未来年度投资额应超过1500亿美元。 

  国际能源署(IEA)在最新发布的《2024年世界能源展望》中指出,在当前能源政策情境下,全球核电装机容量预计将从2023年的416吉瓦增至2050年的647吉瓦。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玲等人的研究显示,2030~2040年,全球大量核电机组即将退役,核电建设或将迎来“第二春”,预计每年新开工的机组数量(不包括中国)有望超过10台。 

  我国核电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熟并具备国际竞争力。我国核电企业具备出口三代轻水堆核电机组的实力,同时在核燃料循环和运维成本方面具有优势,能够提供性价比高的核电解决方案。但由于核电进口国近年来的新诉求及竞争的白热化,采用怎样的融资模式,成为核电企业在“走出去”之前要考虑的问题。 

  从资金体量来看,核电站建设投入巨大,建设资金目前主要依靠政策性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旦遇到东道国政府因赤字压力而减少对核电的财政支持,如何保证资金投入就成为核电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 

  核电进口国提出新诉求  

  核电“走出去”的目的地越发重要。从区域分布来看,若核电企业能够获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订单,融资压力将显著降低;而在发展中国家建设核电站,则会面临更大的融资压力。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投资部主任余国君介绍,越来越多的东道国政府(如阿根廷、保加利亚等)给予的财政支持减弱,并提出中方参与或主导核电项目投资、不为核电项目借款提供主权担保等诉求。 

  同时,也有国外核电出口企业在特定核电项目上尝试不要求核电进口国提供项目借款主权担保。如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对土耳其阿库尤核电项目以建设—拥有—运营模式(BOO)推动项目出口,只需要土耳其给予售电保障。  

  核电项目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核电进口国在投融资方面提出了新诉求。 

  一是不再提供主权担保。这要求核电出口企业寻找其他方式来确保项目的融资安全。比如,中核集团与阿根廷核电公司阿图查三号核电站的合作,中方提供的融资支持高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资的85%,阿根廷方面自筹剩余的15%。在面临财政紧张的情况下,阿根廷曾寻求中国为其核电站项目提供全额融资。但根据目前的信息,我国并没有同意提供超过项目EPC合同金额85%的融资支持。因此,阿根廷仍需承担项目15%的费用。项目后续如何推进,值得关注。 

  二是要求风险分担。核电进口国希望与出口国及其他参与方建立联盟,共同分担项目风险,分享利益。 

  三是提出创新投融资模式。核电进口国期待出口国能够创新投融资模式,如投建营一体化模式,以满足其特定的需求和条件,同时进口国希望获得优惠的融资条件,包括较低的贷款利率、较长的贷款期限和灵活的还款安排。 

  四是希望出口国参与项目投资,以降低进口国政府的财政压力。 

  五是希望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多边金融机制、国际银团贷款等,以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风险。  

  可以借鉴的融资模式  

  业内人士认为,芬兰Mankala核电站、土耳其阿库尤核电站是政府财政支持减少或缺位情况下成功推进的核电项目典型。 

  芬兰Mankala核电站的投资方为当地电力企业,以及外部投资机构。这是芬兰能源市场上独特的电力生产商所有权模式。该模式一般是通过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聚集多方投资者共同承担核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成本。 

  土耳其阿库尤核电站则由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供应链上的企业与俄罗斯政府共同投资。通过该模式,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以BOO模式在土耳其建设4台VVER-1200机组,负责项目的开发、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土耳其政府则向核电出口企业提供特许权及照付不议的购电协议。 

  我国核电出口企业可以探索类似的模式,与目标国家政府协商,争取获得特许权和长期购电协议,从而降低项目风险并吸引投资;同时,采用国际化银团贷款的模式,通过国际金融机构的参与优化项目风险防控安排,降低整体融资成本。  

  探索核电站建设投融资新模式,也得到了各国的关注和支持。据报道,美国政府日前与霍尔泰克国际公司签订融资担保协议,为该公司重启位于密歇根州的帕利塞德斯核电站提供高达15.2亿美元的资金支持。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对关闭的核电站实施重启,该电站于2022年5月停止运行,计划2025年10至12月重启。 

  需顶层设计合力推动  

  2024年9月,在纽约气候周期间,14家全球主要银行和金融机构对提供融资以到2050年实现“三倍核能”目标表示支持。 

  专家表示,国内银行也可以参与此类国际合作,共同推动核能发展。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及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在核能领域积累了经验。 

  核电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必须高度重视地缘政治风险、非传统安全威胁风险、法律风险和金融风险。陈玲认为,核电“走出去”是体现国家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她建议在国家层面组建专门领导小组或部级协调机制,制定核电“走出去”发展策略,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形成合力。具体而言,可以在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组织建立专门的对接部门,切实推进核电“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亚投行是全球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国际多边机构,其战略优先投资方向包括绿色基础设施、加强互联互通和区域合作、技术驱动的基础设施,以及动员私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融资。截至目前,亚投行共批准286个项目,总金额近550亿美元,撬动总投资超过1500亿美元。尤其是在年度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自2022年就实现了其占当年气候融资占比50%的目标,2023年更是超过了60%。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尚未直接涉足核电投资,但亚投行的职能和实力,决定了其比进出口银行和商业银行更适合投资支持核电融资。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期间,亚投行行长金立群称,能源技术创新可能促进重大变革,当前讨论能源可持续发展,更多聚焦传统行业转型、风光水电等话题,氢能和核聚变技术蕴含巨大投资价值。 

    

  (张萌对本文亦有贡献。编辑:王伟